法律分析:是。
直属单位是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工作的下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分内、外直属单位。
1、外直属单位:国家,省厅,市,县(市区各分局),派出所。
2、局内部直属单位:局办公室、政治处、指挥中心、信息科、警务督察队、纪检监察室、治安管理科、户政科、出入境管理科、法制科、行政科、警卫科、防火科等13个职能科(室),设刑事侦察大队、治安巡逻大队、交通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监管大队等6个直属行政单位。
法律依据:《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三条 在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工作,是全国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在本级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第四条 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