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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内容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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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内容范文1

提高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

针对资产规模较大、对美国金融体系可能带来系统性风险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法案设立了更为严格的监管标准。

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认定法案规定必须通过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SOC)2/3以上的成员投票赞成,并经过委员会的投票确认,才能认定金融机构或其支付、清算、结算活动是系统重要的。;金融机构对其交易对手总的债务暴露程度;和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影响程度;经营失败对更广泛的金融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

对银行提出更高的资本金要求一是提高系统重要性银行及银行控股公司的资本金水平,要求将现行的资本金比例作为未来资本金要求的“底线”。二是资本金质量的规定更为严格,要求银行不能将“信托优先证券”等混合型资本工具继续作为一级资本。三是规定银行监管者应建立顺周期的资本金分配机制。在经济扩张时期增加对机构的资本金水平的要求,而在经济紧缩时相应减少资本金要求,从而防止银行“逆周期性”经营对金融稳定的冲击。

“沃尔克法则”对银行高风险业务的法案吸收了美联储前任、奥巴马经济顾问保罗・沃尔克(Pad Vdcker)的建议,银行实体(包括存款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发起或者投资于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一是规定银行实体在对冲基金或私募股权基金中的权益,必须在基金所有权益的3%以内;二是规定银行实体在对冲基金或私募股权基金中的权益合计,不能超过其自身一级资本的3%。而且银行实体不能从事与客户服务无关的自营交易,以降低投机易带来的潜在风险。

避免“大而不倒”金融机构的形成和对其的救助美联储可对资产规模在500亿美元以上的机构,提出更严格的资本金水平、杠杆比率、流动性管理等标准。而且要求单一银行在储蓄市场的占比不能超过10%,以银行机构规模扩张和集中度过高。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要定期提交“葬礼计划”,以便在经营失败时可根据计划进行快速有序的关闭,降低给消费者和市场带来的损失和风险。对经营失败的大型机构,将必须通过有序的清算程序进行拆分清算,而不是继续得到美联储紧急贷款的救助,尤其强调不再由纳税人承担这些机构的救助或者清算成本。

对陷入破产的系统重要性机构建立有序清算程序对经营失败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其破产可能对美国金融稳定带来显著的系统性风险,将根据一个有序的清算程序进行清算。财政部可以任命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作为接收者,负责其清算拆分。而FDIC则必须保证:所有债权申请在公司股东权益之前得到满足;由公司股东和未担保的债权人承担破产损失;破产公司的管理层和有过失的董事被撤销;FDIC没有得到任何资产权益,也不可以成为破产公司的股东。这些机构的破产清算成本应由机构本身而不是纳税人承担。FDIC可以以破产公司清算资产预期回收金额为限,借出一定资金进行清算。而且在公司清算后的债务偿还序列中,处于优先地位,从而保障纳税人的利益不受损失。

加强对消费者的金融保护

成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新建立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CFPB),是联储的一个分支机构并接受联储的资助,其主管将由总统任命,并要通过参议院的批准。CFPB具有相对的权限,能自行拟定消费者保规,管理所有提供消费者金融服务的、资产规模超过100亿美元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机构),及这些机构发行的按揭贷款、信用卡等金融产品,以保证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不受隐性费用、欺骗性条款和欺诈行为等侵害。CFPB还将开通新的免费投诉热线,以方便消费者投诉有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问题。

完善公司治理和增加高管薪酬透明度赋予股东参与董事提名的权力,促使管理层把重点从短期利润转移到长期增长和稳定性上来。对于增加公司高管薪酬披露的透明性,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要求公司提供5年内高管薪酬和股票表现的对比图,以促使机构按照其金融业绩,而不是基于错误的会计信息来支付高管薪酬,实施基于合理激励的薪酬计划。金融机构至少三年进行一次专门的股东投票,对高管薪酬和“金色降落伞”机制进行表决,使股东获得更多关于高管薪酬支付的话语权。对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规范和约束

法案过度的金融创新和过于复杂金融产品的使用,实现对金融创新的合理约束。

增加衍生品交易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加强对场外市场(OTC)的风险管理,要求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颁布管制措施,对大部分能够清算的场外衍生品进行结算和交易所交易,从而将场外交易纳入到更为透明有序的场内交易,弥补危机前对场外衍生品过度放纵的监管漏洞。

法案还明确禁止银行进行衍生品交易活动,要求银行必须建立一个具有资本的分支机构,专门从事信用违约互换(CDS)等高风险的交易。银行可在最多24个月内终止所从事的高风险衍生品交易,或将其转移到分支机构。同时,授权CFTC增加衍生品市场的透明度,要求对互换交易价格进行数据收集和公开披露,对互换交易商等衍生品参与者提出更严格的资本和保证金要求。

对抵押贷款的改革首先是要求发放住房抵押贷款机构,明确借款者的收入和资产数量,确定借款者具有贷款偿还能力。其次要求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者持有其金融产品5%的权益,以避免发行者直接或间接地将产品信用风险进行对冲或者转移,防止发行机构私下做多或做空金融产品而损害投资者利益,降低借款人面临的道德风险。另外还有一系列增加抵押贷款合理性、保护借款人利益的改革,如打击高息贷款、禁止提前还款罚金、增加贷方对利率和最大支付额的信息披露、对不负责任的借贷行为进行处罚等。

填补对对冲基金等金融行业的监管空白

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影子银行系统由于其特有的高杠杆比例、灵活复杂的金融产品和不透明的场外交易,容易累积金融风险。加之对冲基金等影子银行系统没有资本充足率和存款准备金等的约束,基本上处于监管真空。本次改革法案要求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顾问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身份,并将联邦管制的投资顾问的资产门槛从3000万美元提升到1亿美元。同时要求投资顾问提供他们交易和资产组合的相关信息,以供监管者对基金的系统性风险进行必要的评估。SEC对这些基金要进行定期的和专门的检查,并每年向国会报告保护投资者、维护市场完整性等的监管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为了改变金融危机前后人们对美国信用评级的主观性、滞后性和非可信性的广泛质疑,法案规定在SEC中创建一个信用评级办公室(Office of Credit Ratings),拥有对信用评级机构进行监管和处罚的权力。对“国家认可的统计评级组织”(Nationally Recognized StatistiadRatingsOrganizations,NRSROs),至少每年要检查一次并公布结果。同时,要求这些评级组织向SEC提交年度报告,对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如果SEC认为一个评级机构没有足够的资源持续进行完整的评级活动,将有权延后或废除评级机构的资格。

对评级机构所采用的评级方法、历史评级记录等信息,都要求进行披露。在评级过程中应采用更为客观和可信的信息,而不仅仅采用被评级公司提供的信息。此外,还要求评级分析师进行专业资格考试,为减轻对信用评级的过分依赖而鼓励投资者自行进行信用风险分析,防止资产担保证券的发行者自行选择对自己评级较高的评级机构等。

对原有监管机构和职能的重构

改革法案通过对原有联邦监管体系调整监管结构、重构监管功能,实现对金融市场更为全面的监管覆盖,保证对系统性风险有效的宏观审慎监管。

新设立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改革法案专门设立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Oversight Council,FSOC),负责认定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识别和监控金融系统中出现的系统性风险,协调多个监管机构之间的监管合作。委员会由10位成员组成,财政任,其他成员有美联储、(SEC)、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货币监理署(OC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联邦住房金融局(FHFA)、美国信用社管理局(NCUA)、新成立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的长官,以及1位人士。还有5名无投票权成员分别来自联邦公报局(0FR)、联邦保险办公室(FIO)以及各州的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监管机构。

改革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职能首先在对存款机构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中的保险进行测算时,将以存款机构的总资产(而不是有形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估价。其次,存款保险基金(DIF)不再以保险存款的1.5%为上限,也不再要求FDIC归还DIF中超过1.5%比例的金额。再次,针对一个确定会威胁美国金融稳定的流动性事件,FDIC将有权担保濒临破产的被保险存款机构及其控股公司的债务,但担保计划必须得到财政部的批准。

对美联储监管职权多方面的调整首先,联储的监管范围有一定扩展。在继续监管州会员银行和银行控股公司的同时,由于储蓄机构监管局(OTS)被废止并合并到货币监理署(OCC),联储的监管范围将扩展到储蓄和贷款控股公司。对资产规模在500亿美元以上的银行控股公司,联储有权对其设定更为严格的资本、流动性和杠杆率要求,以其对美国金融体系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其次,联储的紧急贷款权将面临更严格的。联储必须保证紧急贷款只用于缓解流动性,而非救助濒临倒闭的机构,也禁止联储向无力偿还的借款者放贷。再次,联储的货币等业务面临严格审计。美国审计局(GAO)将对金融危机时期的紧急贷款进行审计,并公布贷款细节。GAO还将要求联储定期披露紧急贷款、贴现贷款、公开市场操作等详细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审计,以规范美联储的货币业务和金融监管权限。同时,还从联储内部治理结构上提升监管的可信性。总统委派一名联储副,作为董事会的一员对监管和制度提出建议,并每半年向国会汇报。GAO也将指派联储董事,检查现行监管制度能否代表大众利益、有无利益冲突。

对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的简单评价

首先,改革法案针对性地填补了金融危机暴露出来的诸多监管漏洞。此次金融监管改革就是希望对危机前后暴露出来的监管漏洞,如系统性风险监管缺失、对衍生品等的交易和创新监管不足、对影子银行系统的监管缺失以及对“大而不倒”金融机构监管和处置流程不当等,提出针对性的改革措施。由此,美国金融监管体系从总体上吸收了金融危机的教训,作出防范类似危机的必要改革和调整,以建立起在长期能防范金融危机的“免疫系统”。

其次,在强调对“系统重要性”机构从严监管的同时,对其他小型机构进行了豁免。从法案条款看,更为严格的金融监管标准只是对“系统重要性”机构而言的,而对于其他规模较小(如资产规模不足500亿美元)、对金融市场不会造成系统性冲击的金融机构则进行豁免。类似的豁免条款还有。对资产规模少于1.5亿美元的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免除信息注册的要求;对资产不足7500万美元的机构,免除其提供高管薪酬和内部控制等的审计证明报告等。可见改革具有明确的监管目标,而非无区别地所有规模金融机构的创新和扩展。

再次,对建立覆盖整个金融市场的统一监管体系进行了探索。由于金融监管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是对金融体系整个系统性风险的有效防范,这就需要实施跨机构、跨行业、跨市场的统一金融监管体系。法案在分业监管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广泛代表各行业的“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来统一和协调对整个金融市场的有效监管,对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体系作出了初步尝试。

金融监管内容范文2

内部审议的存在和改变都是依据内、外部环境的发展变化,金融机构由于其自身经营的特点,在社会中属于相对高风险性行业,在此所说的并非是从业人员人身的安全,而是国家、企业经济利益、商业发展的风险性等因素,这决定了在日常管理运营过程中,金融机构需要拥有相对其他行业而言更加严格的监管系统。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金融行业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国际金融市场中,因此金融机构在工作过程中所遇到的风险也与日俱增,完善的监管制度、必要的监管手段是必不可少并且尤为重要。本文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例子,根据我国金融机构内部审议监管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阻碍,尝试性的分析并且寻找有效的措施。

【关键词】

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审计监管

一、金融机构内部审计监管概况

审计监管是国家金融监管体系的组成部分,其基本目标是维护银行业的安全稳定和竞争高效,建立及时、准确、真实、有用的信息披露系统[1]。。监管的变化会直接改变金融机构的日产经营管理方式,间接性的改变内部审计的发展。但如果确山监管,很多管理弊端(例如人性的丑恶面)便会浮出水面。金融机构审计的监管不仅仅体现在对财务运作、运营资金使用和管理这几个方面,同时对有关于社会整体经济发展趋势进行审计监督也是其监督内容。银监会针对金融机构的内部设计监管工作需求,制定并颁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这是指导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设计活动的第一部“根本大法”,对于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作用[2]。

二、诸多问题阻滞监管工作

审计监管工作是作为预防金融机构的风险事件的法身而存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能够发现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不利于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阻碍了监管工作的有效进行。

(一)审计监管从业人员不足金融机构属于一种专业技能要求较高的行业机构,其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丰富的知识技能。这里所说的审计监管从业人员不足,指的便是这种拥有专业技能、拥有国家承认的相应的专业从业资质的人员。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审计署所拥有的从事审计的人员数量明显不足以监管所有金融机构,在从业人员数量不足的情况下,其专业素养和技能也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这个问题是比较严重的问题,这会使得合理的监管系统没有办法被发挥出它应有的效果。究其原因,我们可以认为是目前机构性编制问题,也可以认为是从业人员市场不完善所造成的。但总的来说,应该是普遍观念问题。审计监管工作是一个复杂、繁琐的工作过程,涉及领域较广,可是目前的审计从业人员缺乏多方位思考问题的能力、知识技能领域不够广、归纳综合运用的能力较弱等问题。

(二)监管方式方法不得当我国市场经济在飞速发展,金融业慢慢扩展到海外市场后,相应的我国的金融机构的类型也不断的增多。不同的金融机构有着不同的经营领域和经营方式,在进行内部审计监管的时候,也应当选择不同的监管方式。如今的金融机构发展态势呈现出一种蓬勃的多元化结构,可是其监管模式却没有跟上发展的节奏,显得有些死板和狭隘。

三、促使审计监管工作顺利进行的有效措施

审计监管工作内容不单纯体现在监督方面,更重要的是管理。监督是单方面的检查,孤立存在,死板并且冰冷。而管理是人性化的沟通和交流,是一种向着有利方向推动的助力。在审计监管工作中,不断的寻找有效的措施,一方面是为了解决已经出现的问题,另一方面是为了预防还未出现的问题。

(一)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培养全方位审计人才在进行金融机构内部审计监管工作的时候,应工作需求,审计监管从业人员除了必须的会计知识作为基础外,还应当知晓机构、企业的管理模式。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这里的能力包括:理解力、判断力、对大批量信息的筛选分离处理能力。同时鼓励培养审计从业人员的创新意识,不断的在审计工作方法、方式上的进行技术性的创新,是促进审计事业发展的良好手段。设立设定监管制度,严格依据规章制度开展监管工作。监管工作包含两种部分,一种是对未发生的风险性问题提前预防,一种是对已经发生的问题进行合理的处理。对风险进行有效的预判,对审计人员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业务考核,目的是促使审计人员不断的学习。在奖惩方面,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审计人员,应当给予公开奖励,鼓励工作积极性的同时在机构内部树立典范;当然对于在工作中出现工作错误、或者失职行为的,也应当严肃处理,正面典型和反面典型的树立能够帮助审计人员提升责任感、提高判断能力。

(二)明确相关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中两条内容,内部审计是一种、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3]。对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职能进行明确的定位是很重要的,一方面为了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相对,另一方面是保证审计工作的审计质量。在工作的过程中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内部审计的计划范围进行认真的检查;明确的对金融机构内部审计人员的相关工作职责进行公正的评价;最后,根据金融机构实际所需和未来发展计划,做好内部审计财务预算工作。

(三)针对银行内审部门的监管工作应该得到相应的重视内审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于事无巨细、面面俱到。从工作初始检查内审工作,判断其工作质量是否能够满足银行当前发展所需,分析和发现工作过程中的问题和潜在危险,将分析结论提交到相关部门,一帮助相关部门修改现有发展方案和制定未来发展方案,对内审部门的工作进行整体性的评价,判断其是否能够实现最初设想的效果。在工作过程中所有审计行为进行必要的有效性、规范性的判别。监管部门的工作也并非孤立存在,在工作的方式方法等细节处理上,监管部门可以经常与审计部门沟通交流,已达成合力完成工作目标的效果。

四、总结

综上所述,分析了目前存在与金融机构内部设计监管工作中的问题和潜在风险,同时又为审计监管工作提出相应的、有效的措施。金融业是当代国际市场经济大环境下的核心,在鲜有战争的今日,金融业的触手几乎伸展到有关人们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不得不承认其已经很重要。金融机构内部的自我监督和管理,是维护整个金融行业稳定发展的保障手段,也可以是目前唯一有效的手段。在工作中,不断的自省,能够不断的发现问题。在这个瞬息万变的行业中,没有完美的监管方法,只有在不断发现问题的同时,不断的寻找合理的措施解决问题并且预防潜在问题的爆发,为我国金融行业的良性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于然.加强内部审计监管防范银行金融风险[J].时代经贸(中旬刊),2008,S8:117-118.

[2]金建康.监管对银行内部审计的影响及其对策[J].消费导刊,2008,19:102-103.

金融监管内容范文3

金融控股集团因占据庞大的金融资源而在金融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其财务风险连接着社会微观个体和宏观金融体系,在整个社会风险管理系统中处于中枢位置。频发的金融风险使对金融控股集团财务风险的研究具有紧迫性。从单一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集团的资本价值循环人手,类比有机体的三大系统,是探究金融控股集团财务风险产生原因的有效方法。

一、金融控股集团财务风险理论基础

风险溢价是指一个有风险的投资工具的报酬率与无风险报酬率的差额。单位风险溢价是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评价指标,是兼顾收益和风险的综合评价指标,常用的有特雷诺指数和夏普指数。社会风险溢价理论是风险溢价理论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运用,核心内容体现在: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挑战风险中得以实现,整个社会单位风险溢价的平均值高低决定了社会经济的低谷和。

首先,人们对风险的偏好始终存在着如下两种负反馈回路:

在不考虑人们的非理时,上述两种负反馈回路可保证单位风险溢价在合理的范围内波动,人们追逐风险的欲望被控制在合理的区间。然而无论何时个体单位风险溢价与整体单位风险溢价总有一定的差异,整个社会的单位风险溢价是一个统计意义上的期望值。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对象是具有不同单位风险溢价的个体,将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在一个合理水平的各种风险管理技术成为金融机构赖以生存的核心。因此金融机构不仅是信用中介,更是风险管理中介,是整个社会风险的识别、评价、监测和控制中心,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集中了实体经济的财务风险和内外部不利的经济金融环境引发的财务风险。另一方面,金融市场非理产生了单位风险溢价的正反馈效应即自我加强的特征,大量金融数据分布图中的尖峰厚尾现象显示了金融市场的这一特性。因此单位风险溢价不会自发地稳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在监管缺失的情况下易出现资产价格的大起大落,产生或金融危机。在这一过程中金融机构甚至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同时自身也积累了更多的财务风险。总之金融机构是社会风险的集散地,其财务风险产生于个体单位风险溢价的差异与整个社会单位风险溢价的波动,这一点同社会风险溢价理论是相吻合的。

二、单一金融机构财务风险产生原因分析

第一,单一金融机构的资本价值循环。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是资本价值经营风险,是金融风险附着在财务风险上的特殊表现。以银行为例,在银行资本价值经营周转的过程中,每时每刻都伴随着资金的存人和提取、资本的贷出和归还、利息的收入和支出等价值变化。在此周而复始的循环中,银行的财务风险直接由资金短缺方导入,并产生于不利的内外部经济金融环境。

在金融机构的整个经营过程中,“财务”归根结底是一种资本价值经营,是资本价值循环各环节所涉及到的财务活动与财务关系的总称。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体现为这些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中面临的风险。金融机构的财务活动主要有筹资活动、投资活动、借贷活动、利润分配活动、纳税活动等,对应形成与股东、债权人、存款人、贷款人、国家财政(全体纳税人)等的财务关系。金融机构的整个资本价值循环身处内外复杂的经济金融环境,涉及众多的财务关系,经济金融环境的不确定性和财务关系的不确定性产生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因此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是与生俱来的,作为资金融通的中介,其财务风险产生于整个资本价值经营的各个环节。

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是大额资金的集散地,同时也是风险的集散地。大量实体经济的财务风险因金融活动而部分地转嫁给金融机构,各种财务关系的恶化也会增加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金融机构内外复杂的经济金融环境则成为促使财务风险产生的催化剂,由此产生单一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并最终由金融机构的存款人、债权人、股东甚至公共财政承担。

第二,单一金融机构的三大系统。可将单一金融机构作为一个相对简单的有机体加以研究。单一金融机构好比单细胞的有机体,其消化系统、血液循环系统、神经系统沿着同一资本价值循环过程并行运转。消化系统不断吸收着实体经济中的养分(营利性),血液循环系统提供资金的循环流动以保证整个金融机构的有效运转(流动性),神经系统感知整个资本价值循环过程中的信息并且迅速通过信息披露、信息外溢等渠道传递到各相关利益主体(信誉)。由此看来,单一金融机构三大系统中的任一环节出现问题即会导致资本价值循环的紊乱,产生财务风险。三大系统产生的风险最终以流动性风险为核心,进一步恶化后导致金融机构的财务危机。

三、金融控股集团财务风险产生原因分析

第一,金融控股集团的资本价值循环。金融控股集团的财务运行在若干个资本价值循环之上,各资本价值循环之间又存在传导链路,形成一个比单一金融机构更趋复杂的有机体。金融控股集团财务风险的产生来自两种渠道:一是集团内各单一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二是在金融控股集团这个庞大的金融有机体内,各金融机构之间复杂的传导链滋生出来的新的财务风险。第一种财务风险前文已有详述,下面重点论述第二种财务风险。

金融控股集团依托产权纽带整合了各种类型的金融资源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租赁公司、投资公司甚至实业公司。集团内复杂的契约链是产生新的财务风险的物质基础,而各种类型的子公司具有不同特性则成为金融控股集团产生新财务风险的动因。金融控股集团内各类子公司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曲线、不同的风险溢价和不同的融资成本,甚至风险导出路径也存在明显区别,以银行子公司和证券子公司为例比较如表l。

金融控股集团在复杂的组织架构下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必然产生利用各个子公司的优势为整个集团服务的倾向。如果没有严格的防火墙,会产生各个金融子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服务于集团整体利益,打乱原有的单一金融机构的资本价值经营循环,形成更为复杂的多细胞有机体。此时原有的单个金融机构的消化系统、血液循环系统、神经系统会连接在一起,促使各金融子公司器官化并失去自身生存的能力,每一金融机构成为更大范围内的资本价值循环链条中的一环。这一过程是一个喜忧参半的过程,新的资本价值循环带来新的价值增长点,同时伴随着新的财务风险的产生。

第二,金融控股集团三大系统。通常情况下银行、保险、信托子公司会成为整个金融控股集团的输血器官,为整个集团提供低成本的资金。一方面存款类子公司寻求高回报的动机与投资类子公司寻求低成本融资的动机一拍即合,存款类子公司的单位风险溢价因参与投资类子公司的业务而降低,从而积累财务风险。当金融控股集团的规模足够大时因内部各金融机构的过度协同甚至会降低整个社会的风险溢价,产生和金融危机。另一方面,存款类子公司多处于公共安全网的保护之下,金融控股集团易产生道德风险将这些低成本的资金用于高风险行业或直接将已有的亏损转移至银行、信托、保险类子公司,增加了此类子公司的财务风险。

证券公司或者实业公司成为整个金融控股集团的消化器官,它们通过吸收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的风险而谋取高额利润。按照单一投资类公司正常的价值循环过程,其风险主要传导给那些愿意承担风险的投资者。而金融控股集团中的投资类子公司在更大范围内的资本价值循环中扮演着更多财务风险的发生器和中转站角色,借助关联交易将高风险的资产转移给存款类子公司,此类公司成为金融控股集团大部分财务风险产生的策源地。

金融监管内容范文4

    论文摘要:在《中级任职教育院校教学评价工作方案》中,针对课程建设要求教学内容做到“三贴近”原则:即贴近建设实际、贴近岗位任职需要、贴近军事斗争准备。 

总参谋部下发的《中级任职教育院校教学评价工作方案》中,针对课程建设提出:“教学内容与教学目标相一致,即教学内容贴近建设实际,贴近岗位任职需要,贴近军事斗争准备。”以上称为“三贴近”原则。“三贴近”原则适用于军校,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内的所有课程建设,它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课程建设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丰富和完善教学内容开拓了途径。贴近建设实际,就是坚持立于世情、国情和军情,把回答、解决发展建设中提出的重大课题作为教学的重要任务,让军校学员了解世界的发展动态,知晓国家的发展状况,把握的发展环境和存在价值,从而使教学内容更加具有吸引力;贴近岗位任职需要,就是要教学内容渗透到的现实中去,尤其是学员的岗位任职发展中去,使教学内容充满任职色彩,反映岗位任职发展需要;贴近军事斗争准备,就是要教学内容深深扎根于我军的军事斗争准备实际,把握军事斗争脉搏,了解军事准备趋向,肩负起“打得赢”的历史使命。 

一、贴近建设实际,增强教学吸引力 

教学内容贴近建设实际,就是要从建设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新军革和各军兵种战略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教学内容,建设适应转型发展需要的新型军事人才。 

。院校培养的是未来建设与发展的骨干,教学内容必须以建设实际需要为牵引,结合作战训练各类专门人才培养需要进行,重点放在新理论、新战术、新战法、新装备等方面,围绕建设需要,突出课程内容的针对性和吸引力。 

二是着眼建设。的建设状况和所担负的任务,是开展教育的基本依据。要把教育内容的统一性和实践的多样性结合起来,摸清情况,坚持有什么样的问题就搞什么样内容的教育,确保教育内容始终着眼于解决建设的现实问题。例如,军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要做到贴近建设实际就需要积极研究新情况。 

二、贴近岗位任职需要,增强教学实效性 

教学内容贴近岗位任职需要,就是要针对不同任职岗位的专业特点,紧密结合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构建各专业各培训层次的教学内容。胡指出:“提高综合素质,并由素质转化为能力,要有一个学习、实践、锻炼的过程。”任何没有经过实践磨练的人,都不可能成为实际意义上的人才。因此,要坚持把工作岗位作为军事指挥人才联合培养的重要平台。当前,军校教育处于学历教育向任职教育的转型期。任职教育强调以“岗位需求牵引”的教学理念,明确的岗位指向性是任职教育的鲜明特征。我们军校的人才培养工作就必须要瞄准任职岗位,增强教学的时效性,做到急需什么样的人才就培养什么样的人才,任职岗位需要什么技能就教什么技能,学员任职缺什么知识就补什么知识。 

一是强调岗位指向。任职教育要求教学内容具有明确的针对性,要突出实践性教学,增大专业操作、科学实验和综合演练的比重,加强模拟和实际岗位锻炼,从而实现从知识本位教育向能力本位教育的转变。 

任职教育的岗位指向性客观上要求教员尤其是专业课教员,讲授的应该是活的知识,是实际与理论的结合体,并让学员把所学知识,变为开启智慧、指导实践的“金钥匙”。教学的一般规律应是:从建设的实践到教学,从教学的理性指导再到建设的实践,周而复始,整体呈现螺旋式上升的状态。。传统的以理性思维为主,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已不完全适应任职教育教学的要求,必须大力倡导以启发式为主导的自主学习法、示范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研讨教学法等互动式实践教学,把学员的学习兴趣激发起来,主动性调动起来,主体性体现出来,达到锻炼思维、提高能力的目的。 

二是着眼发展需要。首先,教学内容的改革要着眼学员的长远发展的需要,不断打牢学员素质基础,拓宽专业口径,扩大军兵种交叉培训和轮训,使学员能够具备多种岗位转换的任职能力。其次,教学内容的改革要着眼学员的能力培养。知识是能力的基础,能力的形成依赖知识的转化。要把能力训练纳入教学内容,加强实践性教学内容,使实践性教学发挥知识与能力互相转化的桥梁作用。再者,教学内容的改革要着眼时代的发展特征,即实现教学内容的与时俱进。这就意味着教学内容必须着眼我军跨越式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共同基础、专业能力、创新实践、综合扩展等模块,构建必修、选修、自修相配合,自然、人文和军事科学相融合,指挥、管理、技术相结合的课程体系。打破专业界限,注重知识的综合性和超前性,在继承传统优秀教学内容的基础上,注重课程体系建设的整体协调和可持续性,充分吸收先进的军事理论和技术知识,大胆更新陈旧内容。 

三、贴近军事斗争准备,增强教学针对性 

教学内容贴近军事斗争准备,就是要着眼未来战争需要,针对军事斗争准备的现实情况,加大应急作战使命性课题教学比重。着眼未来作战需要,根据学员所在的作战任务,围绕使命安排课题,研究解决完成使命任务的重点、难点问题;着眼未来战争特点,把战斗精神的培养融入到教学中去,为完成使命提供精神准备;着眼未来战争形态,适应信息化条件下联合作战的特点,有针对性的提升教学层次,为作战训练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当前,我军军事训练正在由机械化条件下军事训练向信息化条件下军事训练转变,其实质就是实现战斗力生成模式的转变。人才是战斗力的重要构成要素,构建军事指挥人才培养模式就成为院校实现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的重要内容。 

教学的实效性要求教学内容贴近岗位任职需要。利用在全军各指挥院校和部分专设训练机构成立的作战指挥、训练、战术仿真、信息作战等模拟训练实验室和综合模拟训练中心,对各院校培训的学员进行模拟训练,使受训者体会到各种在实兵训练中难以遇到的困难,从而解决联合训练理论与实践的接轨问题。 

参考文献:

金融监管内容范文5

关键词:特大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规划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2000年以来,特大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更加宏观,偏向发展战略和方向制定,针对该类城市总体规划与对具体建设项目的指导性减弱等,国内沿海发达地区城市开始探索完善规划编制体系, 以远粗近细的思路来重新思考近期建设规划的在法定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作用。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要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

目前,近期建设规划的法律地位的已基本确立, 但学术界关于大中小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相关理论、方法及实践探讨还在不断深入。因此, 本文尝试以郑州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为例从面向规划管理视角探讨近期建设规划编制思路与内容。

一、近期建设规划的地位和作用

近期建设规划是实施总体规划的重要步骤,是城市近期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近期建设规划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空间布局的重要环节,发挥着对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宏观的重要作用。

二、当前近期建设规划编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011年,住建部下发《关于加强“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建规[2011]31号),随后全国特大城市掀起了新一轮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热潮。

综合分析有一定代表性的规划成果,当前近期建设规划编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①突击应付式,把总体规划目标等简单分解,对现状问题研究不深入,针对性差;②理想蓝图式,对发展目标论述较多,对实施时序及路径缺少研究;③闭门造车式,与相关部门结合较少,陷入了技术理性的陷阱,缺乏社会认同。

上述问题也是我们做好近期建设规划编制需要克服的,近期建设规划编制需要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发展战略, 同时结合现状,面向实施,需要充分考虑了现状条件, 兼顾各方利益,使规划编制与规划管理紧密结合。

三、 面向规划管理的郑州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思路与内容

“十二五”时期是中原经济区及郑州都市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期,为有效贯彻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对郑州市“十二五”时期建设的指导与统筹,分步骤、有重点的实施城市总体规划,落实住建部《关于加强“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建规[2011]31号)的要求,结合《郑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郑州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具体讲,本次近期建设规划编制思路与内容如下:

1、强化规划实施评估及现状问题分析

全面剖析《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自2008年纲要批复以来实施绩效及当前城市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落实已批的城市总体规划,但近期目标的确定不仅是对总体规划目标的简单分解,更需要从现状及存在问题出发,以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主要突破口,促进城市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至2010年底,郑州市中心城区城市人口约372万人,建设用地312.4平方公里。;二是中心城区内部因现状基础、发展阶段等不同而呈现典型的空间分化,需要差别化的空间发展导向和支持;三是中心城区城市居住用地比例偏高,人口向老城区快速集聚趋势明显,与总体规划提出的疏散老城区人口目标相悖;四是部分产业空间重组重构进程缓慢,不利于城市整体功能的提升和国家现代物流商贸中心的构建;五是新区快速扩张和老城区高强度更新,导致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阶段性不足,民生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六是城市 “交通拥堵”问题严峻,交通设施尤其是公共交通建设任重道远;七是市政基础设施面临旧城设施老化以及新区建设基础设施巨大缺口的双重压力和挑战;八是公共安全设施欠帐较多,地下空间资源未得到有效开发利用。

2、外地近期建设规划编制经验借鉴

(1)“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滚动编制方式。

(2)规划内容方面强调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着眼于关键问题,重点突出;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以土地供应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为抓手强化引导;落实近期建设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加强前期策划和分析,将带动性强项目与土地投放时序、投融资计划进行统筹协调;开门做规划,将技术成果向公共转变。

(3)保障机制方面建立有效的跟踪反馈机制,使规划能够进行动态调整。

3、与“十二五”规划协同,搭建城市发展的“空间整合平台”

长期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指导和统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但该规划从空间资源配置视角的考虑问题偏弱。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均需要从城市规划所擅长的空间资源分配角度出发,以空间资源有效配置和协调为切入点。本次规划深入研究“十二五”规划核心内容、并综合协调各部门建设计划,近期建设规划建立从空间上统筹各类城市建设的规划平台,引导各项投资规模效应发挥及在空间上的协同,构建统筹协调各项城市建设行为的“空间整合平台”。

规划期末,城市“两轴八片多中心的空间结构”基本形成,初步建成中部重要的中心城市和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至2015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控制在435万人,用地规模控制在380平方公里。

4、确定城市重点发展区,引导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结构的优化

城市重点发展区包括重点开发地区、重点完善地区、重点提升地区和重点生态建设地区四类,是由主导推动、对城市近期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近期需要重点推进的区域。郑州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过程中,综合考虑了郑州市在“十二五”期间的重要战略部署,确定了郑州东站交通枢纽中心地区等作为城市近期重点发展区,在规划期内,将集中有限的资源进行重点投入,加大道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迅速形成投资规模效应,使得该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土地投放量优先保证,基础设施的配置水平保持适当超前。

郑州市近期用地发展主要沿两条轴线拓展,以东向为主。规划六个重点开发地区、三个重点完善地区、三个重点提升地区和两个重点生态建设地区。

5、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库和行动计划

重大建设项目是主导以财政投入和实体开发的方式引导空间布局结构优化和促进城市建设和的重要抓手。郑州市在近期建设规划编制过程中,在空间统筹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各部门发展的设想,凝聚城市近期重大建设项目共识,确定项目规模、投资估算、实施时序等方面的要求,建立城市近期建设的重大项目库。同时,为完善规划的“滚动”实施机制,将在近期建设规划的基础上,逐年分解年度规划目标,形成年度建设项目库,使规划行动计划由五年近期向年度转变。

以面向规划管理为导向,制定如下十二大行动计划:

(1)区域城乡统筹推进计划:构建现代城镇体系,强化中心城区交通枢纽地位,形成“十”字形高铁网络,建成郑州至开封等城际铁路。

(2)居住及住宅建设发展计划:加快龙湖等新区居住区建设,通过旧城有机更新,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完善各类设施,促进老城区居住环境优化和功能提升。

(3)园区建设和功能整合计划:近期更新改造旧工业用地约12.平方千米,新开发工业用地面积约10.78平方千米。重点建设国际物流园区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4)商贸服务业发展计划:初步形成区域、城市、片区和社区四级商业服务中心体系,逐步推进三环以内现状批发市场向城市的疏解,提升郑东新区CBD金融商务区功能。

(5)包括保障房建设、医疗、体育等的和谐民生计划:完成郑州市“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规划保障性住房用地732.36公顷。新建小学179所,中学80所,九年制学校15所,高中15所。

(6)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计划:近期重点建设6处遗址公园、3处寺庙、4处历史博物馆。

(7)碧水蓝天计划:疏通连接贯穿城市的魏河等主要河渠,建设龙湖、龙子湖与西流湖公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到2015年,空气质量好于II级以上天数达到320天以上。

(8)综合交通设施建设计划:完成三环快速化、四环快速化,建成京沙快速路、陇海路高架桥、农业路高架桥,构建主城区“环形加十字”快速路系统。公共交通建设计划,轨道交通:轨道1、2号线一期建成运营,新建9条快速公交走廊,总长117千米。

(9)市政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提升计划:给水、排水项目及计划,至2015年,新建刘湾水厂等3座水厂,新建南三环污水厂、双桥污水厂2座污水处理厂;能源工程项目及计划方面,新建桥南热源厂等。扩容2座220千伏变电站 ,新建8座220千伏变电站。新建110千伏变电站26座,规划改扩建110千伏变电站8座。

(10)城市安全防灾建设计划:加快黄河等标准化堤防建设级贾鲁河、魏河、七里河、潮河、金水河、枯河的治理任务以及4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近期人防工程人均建筑面积达到0.5平方米;新建消防站54座。

(11)地下空间开发计划:重点推进以依托轨道交通沿线、绿地和城市核心区的“两线、三区、多点”为重点的公共地下空间开发。

(12)低碳城市建设计划:控制城市生态绿地,形成“两带、一环、四楔、两湖、七链”的绿地系统,降低城市热岛效应;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推广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加大新能源开发使用。

6、规划实施及保障措施

探索郑州市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常态化模式,完善规划跟踪机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配套,建立近期建设规划的滚动编制机制。

在近期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分年度制定实施计划,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其它相关部门年度计划,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量和具体项目安排是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的重要依据。

4 结语

面向规划管理的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思路与内容,该内容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工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2002年8月

[2] 邹兵. 由“战略规划”到“近期建设规划”――对总体规划变革趋势的判断[J].城市规划,2003,(5).

[3] 杨恢武,郑文辉,刘志成.新时期近期建设规划的特殊定位与工作思路的革新[J].现代城市研究,2013,(1)

金融监管内容范文6

关键词:金融机构;金融监管;发展趋势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进程加快,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金融机构日益转向多元化经营,一方面促进了各国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各国发生危机的潜在可能性提高,这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使各国金融监管不断变革,由此金融监管在理论上以及实践上都呈现诸多新的发展趋势。

一、国外金融监管理论的发展趋势

金融监管理论的争论实际上是围绕着要不要监管,如果要监管的话在多大程度上以及采用什么样的方式进行监管展开的。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经济学的兴起,金融监管理论呈现出以信息经济学为分析范式的趋势。信息经济学认为在一般市场中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完全的现象。金融体系中存在两类不对称:一类是金融机构与存款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与存款者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金融市场上的价格信息不能有效地传递,从而加大了金融市场交易的成本,降低了市场交易效率。另一类是信贷市场上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即使没有的干预,由于存在贷款人方面的逆向选择和借款人方面道德风险的行为,信贷配给可以作为一种长期均衡的现象存在。信息经济学向人们说明,不仅仅是贷款人,银行也有可能产生道德风险,这就改变了以往金融监管理论只对贷款人进行监管而忽略了对银行监管的做法,使监管更为全面。

作为对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全理论的回应,2004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公布的新资本协议(《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把信息披露(市场监管)作为该协议的第三大支柱载入其中。①除此以外,还有三种主要的金融监管理论:(1)从金融合同的角度研究金融监管。经济合同理论,最初是用于工业和公共事业监管领域。金融交易包含着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之间、金融机构和监管者之间、监管者和社会之间显性和隐性合同的复杂结构。监管可以被视为被监管者和监管者之间的一系列隐性合同关系,合同决定了签订该合同的各方应该遵守的行为,以及对违约方可能采取的措施。设计得好的合同可以促使金融机构的行为避免或者减少系统性风险,反之,则可能在金融活动中产生系统性风险。所以监管合同的首要目的就是要使金融机构的行为和反应朝着社会所期望的方向发展。几乎所有形式的外部监管都存在根本性的道德风险问题。监管既然被视为一种隐含合同,那么由此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就是它会使投资者认为,既然这些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是经过权威部门授权并得到监督的,那么它们理所当然是安全的。而且,监管者在阻止监管失灵方面的历史记录越好,投资者这样的印象就越深。然而,投资者必须认识到监管的局限性,监管无法消除所有的风险。而且金融市场和金融合同本来就包含着风险,投资者本身也存在发生决策错误的可能。(2)金融监管的成本和收益问题。大多数国家对监管机构的直接成本都有比较可靠的数据。但对施加于被监管对象所造成的额外负担却没有数据可利用。所以精确计算监管的成本和收益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区分哪些成本是金融机构为了自身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所必需的,哪些是由于监管制度所强加的也不是十分容易。但它的意义却是现实的:监管任何时候都是在成本和收益的权衡中做出判断,所以,偶尔的监管失灵是否可以视为监管体系(假使已经设计有效)的必要成本,增强监管的强度是否可以消除所有出现的监管失灵,所有这些问题都值得分析。(3)金融监管的激励问题。投资者认为监管者保证了金融机构的安全和端正良好的品行,而金融机构认为它们所要做的就是遵守一些监管者所要求的具体规定。双方认识的差距还可能对监管一方和被监管一方造成逆向激励的问题。西方学者现在认为监管者也是利益最大化的主体,所以有没有合意的激励就会影响执法的效果。拉丰和梯若尔及其后来者所发展的激励规制理论和新管制经济学为研究激励性金融监管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②

二、国外金融监管实践的发展趋势

金融监管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涉及的内容十分庞杂,并且各国在具体的金融监管实践上更是差异明显。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进程加快,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金融机构也日益转向多元化经营,金融监管呈现新的发展趋势。

1.金融监管的目标从单纯强调安全性向安全与效率并重的方向转变。20世纪70年代以前,金融监管主要侧重于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各国纷纷建立金融安全网,同时对金融机构从市场准人、利率限度、业务范围等多方面施加了严格的,最有代表性的是1933年美国颁布的《银行法》,但这些措施了金融机构的自由,造成金融机构经营效率低下。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末,规避管制的金融创新已使不少性措施名存实亡,同时人们认识到金融监管给金融业的运行所带来的成本,于是各国开始采取灵活的应变措施。美国在1999年11月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以促进金融业的效率和竞争力为主要目的;日本从1994年着手进行的“金融大爆炸”改革,新诞生的“金融厅”将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活力和金融市场的公正和效率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则提出了“好监管”的六条原则,如“使用监管资源的效率和经济原则”、“权衡监管的收益和可能带来的成本”等,显示了监管当局对效率目标的重视。③

2.监管主体从分散走向集中。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金融自由化浪潮的推进,金融业务逐渐走向综合化,分散的监管很难满足金融业发展的需要,金融监管主体具有从分散走向集中的趋势,但已经不再是集中于银行。挪威于1986年、加拿大于1987年、丹麦于1988年、瑞典于1991年、英国于1997年、澳大利亚于1998年分别成立了统一监管机构,并将其移出银行。日本、韩国、新加坡相继效仿,爱尔兰、以色列、拉脱维亚、墨西哥、南非、奥地利、德国、爱尔兰和比利时都有类似改革倾向。美国1999年《金融现代服务法案》掀起了金融综合化的浪潮,但是,分散化的金融监管并没有被放弃。④

3.金融监管范围不断扩大。在许多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无权对银行的附属公司或银行的母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对整个金融形势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是相当困难的。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必须先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扩大金融监管的范围;二是统一监督标准和方法。在国际范围内只有对金融机构进行并表监督,才能使母行(或母公司)及其国内外分支附属机构在有效的监控下开展业务活动,从而最大限度地从整体上保证各金融机构安全稳健地经营。⑤

4.金融监管手段计算机化。在监管方法上,各国普遍强调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充分运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尤其是实时清算系统在金融监管中的运用,并且促进金融机构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和外部审计的有机结合。⑥

5.金融监管内容标准化。在金融监管内容方面,各国金融监管体系也呈现了一些共同特征,逐步统一资本充足性的国际监管标准;流动性管理也普遍强调区别对待,强调监管灵活性和依赖经验对监督的重要性。⑦

6.金融监管方式从单一合规性监管转向合规陛监管与风险性监管并重。合规性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所实施的监管。合规性监管注重事后的补偿与处罚,不能起到风险预测和防范的作用,使监管者长期扮演“救火队”的角色,监管效率低下。风险性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程度、资产质量、流动性、盈利性和管理水平所实施的监管,以求最大限度地减少金融风险及其影响。风险监管较之于合规性监管的最大优点在于它侧重于对风险的事前防范,能够及时地和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管措施。国际银行监管组织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以风险监管为基础的审慎规则,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国家和转移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实施全面风险管理。⑧

7.金融监管体系的集中统一化趋势。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自由化的不断深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金融业由分业向混业经营的趋势在进一步加强。在美国,先后开放银行从事公债回购以及以子公司方式经营证券承销业务。当金融市场变得越来越一体化时,通讯和计算机的运用使得金融风险在现行监管体系下难以集中控制和监管,这就要求更集中或者至少很协调的监管体系——监管体系应适应被监管的对象的变化而变化。在英国,新的工党已提出将所有金融机构的管制(包括银行的监管)归到证券投资委员会的领导下。⑨

8.金融监管的组织结构体系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各国金融监管的组织结构千差万别。英国的大卫T.卢埃林教授1997年对73个国家的金融监管组织结构进行研究,发现有13个国家实行单一机构混业监管,35个国家实行银行、证券、保险业分业监管,25个国家实行部分混业监管,后者包括银行证券统一监管、保险单独监管(7个);银行保险统一监管、证券单独监管(13个)以及证券保险统一监管、银行单独监管(3个)3种形式,并且受金融混业经营的影响,指定专业监管机构即完全分业监管的国家在数目上呈现出减少趋势,各国金融监管的组织机构正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⑩

9.金融监管更加注重风险性监管和创新业务的监管。从监管内容看,世界各国监管当局的监管重点实现了两个转变:第一,从注重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和风险监管并重转变。第二,从注重传统银行业务监管向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监管并重转变。⑾

10.金融监管越来越重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同业自律机制。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实施有效金融监管的前提和基础。世界金融监管的实践表明,外部金融监管的力量无论如何强大,监管的程度无论如何细致而周密,如果没有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相配合往往事倍而功半,金融监管效果大打折扣。。金融机构同业自律机制作为增强金融业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受到各国普遍重视。以欧洲国家为代表,比利时、法国、德国、卢森堡、荷兰等国的银行家协会和某些专业信贷机构的行业组织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监督作用。尽管金融业公会组织在各国监管体系中的地位不尽相同,但各国都比较重视其在金融监管体系中所起的作用。⑿

11.以市场约束为基础的监管体系正在形成。。。⒀

12.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趋同化趋势。金融监管法制的趋同化是指各国在监管模式及具度上相互影响、相互协调而日趋接近。由于经济、社会文化及法制传统的差异,金融监管法制形成了一定的地区风格,在世界上影响较大的有两类:一是英国模式,二是美国模式。20世纪70年代以来,两种模式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势,即英国不断走向法治化,注重法律建设;而美国则向英国模式靠拢,不断放松管制的同时增强监管的灵活性。⒁

13.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国际化发展趋势。随着金融国际化不断加深,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跨越了国界的局限,在这种背景下,客观上需要将各国独特的监管法规和惯例纳入一个统一的国际框架之中,金融监管法制逐渐走向国际化。双边协定,区域范围内监管法制一体化,尤其是巴塞尔委员会通过的一系列协议、原则、标准等在世界各国的推广和运用,都将给世界各国金融监管法制的变革带来冲击。

14.金融监管全球化的趋势在不断加强。随着金融业的全球化,国际金融市场上不稳定性增大,金融风险在不同国家之间相互转移、扩散的趋势不断加强,单靠一国或一家银行控制金融风险已变得力不从心;另一方面,由于各国监管的不一致,客观上为银行利用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逃避各国监管从事高风险甚至非法的经营活动创造了条件。而且,银行由于在别的国家领土上进行经营,本国监管部门鞭长莫及,监管的有效性受到削弱。在全球性统一监管的进程中,巴塞尔委员会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委员会颁布的一系列监管原则成为银行业国际监管的重要标准。尽管这些协议原则在世界范围内不具有硬性约束力,但由于其适应了国际金融监管的现实需求,因而得到了国际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和各国监管当局的普遍运用⒂

三、结论

金融监管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进程加快,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金融机构也日益转向多元化经营,金融监管呈现新的发展趋势。;金融监管手段现代化;金融监管内容标准化;金融监管方式从单一合规性监管转向合规性监管与风险性监管并重;金融监管的组织结构体系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金融监管更加注重风险性监管和创新业务的监管;金融监管越来越重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同业自律机制;以市场约束为基础的监管体系正在形成;金融监管全球化的趋势在不断加强;金融监管体系的集中统一化趋势;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趋同化、国际化发展趋势。

注释:

①③④吴源从。西方国家金融监管的新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J].海南金融,2006,(9):32—35.

②张慧莲。论西方金融监管理论的最新发展[J].成人高教学刊,2004,(6):18—21.

⑤⑥⑦⑨⒀高峰。国际金融监管发展趋势[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1,(4):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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