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经营所得申报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个体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始凭证等相关材料;
2、计算所得:根据税法规定,计算个体户经营所得税应纳税额;
3、填写申报表:根据所得计算结果,填写《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4、缴纳税款:根据填写的申报表,到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年度所得税款;
5、验证申报:税务机关对申报表进行审核,如有问题会通知纳税人进行修改或补正;
6、发放税务证明:审核通过后,税务机关会发放《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纳税证明》,作为个体户经营所得纳税的证明;
7、定期报送汇算清缴申报表:个体户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需提交《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并缴纳差额所得税或申请退税。
个体户经营所得申报材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副本;
2、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个体工商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副本;
4、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表(主要包括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汇算清缴申报表);
5、个体工商户原始凭证(主要包括收入、支出、购进、销售等业务的单据,如、收据、凭证等);
6、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房产证、购置固定资产的证明等)。
综上所述,材料可能会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需以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