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500万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聚众:
1、组织3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开设赌场罪构成要件: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以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综上所述,开设赌场罪的具体认定和处理情况,应当严格基于实际造成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罚,对于相关事项的认定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的调查取证情况和结果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和处理,对判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上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