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需要带以下几样材料:(一)户口本、身份证。(二)结婚证。(三)双方签署的协议书。在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并且声明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协议书是无效的。婚姻登记机关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当场进行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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