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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多年,单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又找不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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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您好,如果无法联系到另一方,无法协议离婚,你可以向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权、财产等问题会一并处理。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配偶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您未离开住所地的,可以在您住所地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则只能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立案后,如果无法通知您配偶开庭,则可以通过办理公告手续,公告期满后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2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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