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在港安全作业备案书 船舶名称 作业项目 作业地点 作业时间 1.船舶从事拆修锅炉、主机、锚机、舵机、电台,还应提供作业项目及部位,应急备车时间 □ 2.船舶从事试航、试车,还应提供试航证书以及船舶航行的区域说明 □ 3.船舶从事烧焊或明火作业,还应提供动火部位及项目,消防车(船)监护情况(适用时),可燃气体清除证书及复印件,具备资质的作业人员的姓名 □ 4.船舶从事悬挂彩灯作业,还应提供彩灯悬挂示意图 □ 5.船舶从事校正磁罗经作业,还应提供罗经校正人员的资质证明及复印件、船舶航行的区域说明 □ 6.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 联系电话 附送材料 联系人 其他 说明事项 兹承诺: 本备案书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附送材料真实、有效。 备案人签名(签章): 年 月 日 签字: (盖章) 备案时间: 备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