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胆酸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甘胆酸(CG)的含量。 1.1包装规格
1)试剂1:20mL×1、试剂2:5mL×1; 2)试剂1:48mL×1、试剂2:12mL×1; 3)试剂1:48mL×3、试剂2:12mL×3; 4)试剂1:70mL×2、试剂2:22mL×2;
5)480测试/盒(试剂1:48mL×2、试剂2:12mL×2); 6)600测试/盒(试剂1:48mL×1、试剂2:11mL×1); 7)800测试/盒(试剂1:24mL×2、试剂2:6mL×2); 8)800测试/盒(试剂1:73mL×2、试剂2:22mL×2); 9)1050测试/盒(试剂1:20mL×6、试剂2:10mL×3); 10)1200测试/盒(试剂1:71mL×2、试剂2:23mL×2); 11)1260测试/盒(试剂1:48mL×3、试剂2:11mL×3); 12)1680测试/盒(试剂1:48mL×4、试剂2:12mL×4); 13)1750测试/盒(试剂1:100mL×2、试剂2:25mL×2); 14)2400测试/盒(试剂1:71mL×4、试剂2:23mL×4); 校准品:1.0mL×1(选配); 质控品水平1:1.0mL×1(选配); 质控品水平2:1.0mL×1(选配)。 1.2组成成分
试剂1:甘氨酸缓冲液 40mmol/L
ProClin™ 300生物灭活剂 0.05% 试剂2:甘氨酸缓冲液 40mmol/L ProClin™ 300生物灭活剂 0.05% 抗人甘胆酸(CG)-IgG的致敏乳胶颗粒悬液
校准品(冻干粉):甘氨酸缓冲液 、甘胆酸、人血清(含量≥5%),(目标浓度范围.00mg/L-96.00mg/L),批特异,具体浓度见瓶签;
质控品(冻干粉):甘氨酸缓冲液 、甘胆酸、人血清(含量≥5%),(质控品水平1靶值范围:4.00mg/L-6.00mg/L;质控品水平2靶值范围:16.00mg/L-24.00mg/L),批特异,具体浓度见瓶签。 2. 性能指标 2.1外观
试剂1:无色澄清液体;试剂2:无色或白色液体; 校准品:冻干粉;复溶后为无色或黄色液体; 质控品:冻干粉;复溶后为无色或黄色液体。 2.2试剂装量
应不低于标示装量。 2.3校准品/质控品含水量 含水量应≤5%。 2.4空白吸光度
在37℃、600nm波长、1cm光径条件下,试剂空白吸光度应不大于1.50。 2.5准确度
用已上市试剂盒和本公司试剂盒同时测试至少40例线性范围内的不同浓度的血清样本,其相关系数(r)不小于0.990;[0.50,7.00]mg/L浓度线性绝对偏差不超过±1.05mg/L,(7.00,80.00]mg/L浓度线性相对偏差不超过±15%。 2.6精密度 2.6.1重复性
重复测试高低两个水平样本,其结果的变异系数应不超过10%。 2.6.2校准品/质控品瓶间均一性 瓶间均一性应≤12%。 2.6.3批间差
重复测试低浓度水平样本,其结果相对极差(R)应不超过15%。 2.7线性
在[0.50,80.00]mg/L范围内,线性回归的相关系数应不小于0.990;[0.50,7.00]mg/L浓度线性绝对偏差不超过±1.05mg/L,(7.00,80.00]mg/L浓度线性相对偏差不超过±15%。 2.8分析灵敏度
浓度0.50mg/L甘胆酸样本的吸光度差值应不低于0.0005。 2.9质控品赋值有效性
用本公司生产的甘胆酸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按说明书操作测定两个水平的质控品,检测结果均在质控品质控范围内。 2.10稳定性 2.10.1效期稳定性
原包装试剂盒在2℃~8℃贮存达到12个月,性能指标应符合2.1、2.4、2.5、2.6.1、2.7、2.8、2.9之规定。 2.10.2校准品、质控品复溶稳定性
校准品、质控品复溶后在2℃~8℃密闭避光保存达到7天。试剂盒内校准品定标后,检测万泰德瑞工作校准品,测试结果均值与靶值的偏差应不超过±15%。试剂盒内的质控品,检测结果均在质控品质控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