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简答题
1 公共经济学原理的基本架构包括那些基本元素? 答:公共经济学的理论架构包括:
第一是“基本假设”。经济人与理性经济人假设、资源的稀缺性假设、人们对福利标准判断的主观性的假设、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对立统一假设、职能随经济增量变化而变化的假设等等。
第二是一些概念,如:公品、私人产品、准公品、福利、效率等。 第三是“特定理论”。 第四是有效的“检验方法”。
2 试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分析货币的边际效用问题。
答:一般有两种解释:一是生理和心理的原因。对消费者来讲增加同一物品的消费,由于重复使用,生理上的满足和心理上的刺激效应就减弱了。再是说,假定一种商品有多种用途,这些用途的效用又是不同的,作为一个理性的消费者,肯定是将物品首先用于效用最大的地方,依此办理,这样物品被消费的边际效用也是递减的。
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可以用来分析货币边际效用递减上,货币边际效用在穷人与富人间的不同,应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分析生产、分配等问题也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我们认为穷人货币的边际效用区别于富人货币的边际效用,虽说现代社会消费品的种类
繁多,富人的货币可以有多种用途,不会在某一商品上无穷使用,但不可忽视的是现代经济条件下,分化非常严重,作为市场势力又在不断推动这种分化,一些人可以有上亿美元的货币财富积累,另一些人则食不裹腹。究其原因是(1)人的生活消费在一定阶段并不是象人们认识的那样是无限的,而是有终极的。(2)投资环境较差,资本利润率存在递减等。对于富人来说现金与其它财富最后成为“遗产”是常有的事,所以不能因此否定货币边际效用在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不同效用。
穷人货币的边际效用大是因为穷人拥有的可支配收入少,每增加一个货币单位的支出对
自己的需求而言,满足的效用大。富人货币的边际效用小是因为富人拥有的可支配收入多,每增加一个货币单位的支出对自己的需求而言满足的效用在不断下降,其最后的边际效用就小。
3 帕累托原理有哪三方面内容?
答:帕累托原理三个方面的内容为:(1)交换的帕累托最佳条件;(2)生产的帕累托最佳条件;(3)产品替代的帕累托最佳条件。 二、论述题
如何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答: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宏观的重要经济目标,抽象地讲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究竟如何,存在着很多种不同的观点。我们这里只从宏观的角度来讲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
公平,它是指如何处理社会经济活动中各种利益关系,也就是所谓合理分配。效率,它
是指人们工作所消耗的劳动量与所获得的劳动成果的比率。在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时,我们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将公平从属于效率,只能表明提高效率是实现公平的物质保障,而公平是提高效率的社会环境。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往往与一个国家的发展阶段与发展方式相联系,要是一个国家的国有资本在生产活动中所占比率很高,资本大规模地介入生产过程,那么这个国家就一定会提出效率优先的原则。因为只有提高效率,鼓励先进,发展生产,才能为实现社会公平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真真实现公平。另一方面提出效率优先的国家,在措施上为了实现公平也会对过高的个人收入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调节,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防止两极分化,实现社会财富的福利最大化和社会稳定,为进一步提高效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公平与效率在同一时空上是存在矛盾的,这种矛盾与社会制度没有必然的联系。调
控如果过多地向公平倾斜就会牺牲效率,过多向公平倾斜,就会使一部分生产要素的价值得不到实现,劳动者与资本在市场上的活力就会下降,从而降低效率。从组织行为学的角度看,劳动者积极性的发挥,劳动效率的提高,是受分配是否合理影响的。假如将劳动者或者资本在市场上获得的正常收入(可能差距很大),过多地通过税收集中起来,重新进行有利于低收入者的分配,意味着对一部分劳动者劳动收入的剥夺,久而久之这部分人的劳动效率就会下降。但如果过份向效率倾斜,任凭市场机制作用的调节,因种种原因,不同社会或员间的收入差距无限扩大,出现过度分化,穷人生活水平不断恶化,那样不仅市场消费会出现萎缩,而且社会稳定也会受到威胁,更谈不上提高效率促进经济发展的问题。
假定我们将公平看作是收入差距不断缩小,效率是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那么一个发展
中国家可以多考虑讲效率,而发达国家则更应该讲公平。假定一个社会的盈利性生产活动是由私人企业进行的,只是从事非盈利性活动,那么这个的首要出发点就是讲求公平而不是效率,效率由市场来决定,私人企业为了追求利润和在竞争中站稳脚跟,必然会提高效率,只要管住社会公平就行了,这类国家讲公平的同时才是去兼顾市场或企业的效率问题,比如不要有过高的税率,毕竟过重的税负也是要影响市场或企业的效率的。
判断公平与效率处理是否得当的一般标准可以是这样的,当向效率倾斜影响了公平最终
使效率也不能提高时,就表明需及时原有而向公平倾斜了,因为这时很可能已是消费持续走低,货币的边际总效用下降,有效需求不足,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售不出去,企业面临破产了。这时只有向公平倾斜,增加转移支付,提高社会公平程度才能提高效率。而当在向公平倾斜的时候,牺牲了效率最终社会公平也得不到实现时,这说明原来的已过多地向公平倾斜,应该考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调整各种生产要素的利用程度,允许不同劳动者、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收入的不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为实现社会公平创造条件。
公平与效率作为一对矛盾需要不断地加以调整,不能认为这对矛盾在一定制度下可以一劳永逸地自我运作。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 高考热线“热”了谁
高考在中国人心目中的分量是可想而知的。每年中国都有数以百万计的考生参加高考,千军万马闯过了独木桥之后升入大学。从1996年起,一种名为查分热线的成绩查询方式开始在全国推广。在缴纳了一笔远远超过常规的费用之后,考生可以通过声讯电话提前得知自己的成绩。人们一方面在享受声讯电话带来的快捷和方便的同时,一方面却开始对声讯电话的高收费提出质疑。
17岁的小张是江苏省某中学高三学生。2005年,小张与全国867万考生一道参加了高考。历经高考的洗礼之后,小张开始焦急地等待高考分数。2005年6月26日的时候,小张得到消息,高考成绩已经下来了,但是必须通过声讯电话查询。作为一名农村考生,小张深知高考的分量,尽管高考成绩最终会在一天之后公布,但是焦急的小张还是压抑不住自己的冲动。在缴纳了4元钱的查询费之后,小张得到了自己的成绩。参加2005年高考的江苏考生有47万名,他们中的许多人和小张一样在缴纳了一笔看似不多的费用之后,提前知道了自己的成绩。然而不平静下来的小张开始对声讯电话的高收费提升质疑。她认为自己缴纳的高考报名费中已经包括了成绩查询的费用。教育考试部门将自己的纪绩出售给通讯运营商来牟取暴利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小张还不知道实际上自从高考查分热线也炉以后,人们对此的质疑就一直没有中断过。几乎在每次大型的全国性考试这后,在考试成绩公布之前,有偿查分的话题都会在各大媒体上引起形形色色的讨论。一位叫肖余恨的时评作家的观点颇具代表性,他说,教育资源属于全民。国家拿属于全体国民的财政款供养教育部门,目的不单单是为了管理全国的教育资源,本身就有服务于全体国民的目的。因此,人们有权利要求教育部门提供高水平的服务,而教育部门也天经地义地有为广大考生提供周到服务的义务,包括在第一时间内为考生提供准确的高考成绩。这本身就是部门的职责所在。更何况,每位考生都交纳了不菲的考试费用,这费用就应该包括高考分数发布成本。考试部门出卖这种“垄断信息”以自肥,实在有抽公
共服务部门的形象。他呼吁“查分热线公益化”。另一篇评论说,高考有偿查分还涉嫌对考生隐私的无理侵犯。考试成绩,尤其是高考这样的重要考试成绩,显然属于考生的个人隐私范畴。教育部门作为考试组织者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好学生的个人隐私。怎么可以有偿出售给商业机构?一位家长说,“不管高考成绩是个人信息还是公共信息,省招办都不是此信息的拥有者,当然也不能拿去卖钱”。他打了个比方,省招办的角色最多是个仓库管理员,他怎能随意处置仓库里的货物呢?
对于各方面的质疑,教育考试部门作出的解释却漏洞百出。2003年江苏省招办曾明确表示,当年拍卖考分发布权所得将全部用于弥补该省各市招办高考防“非典”费用的缺口和全省高考试卷阅卷工作,绝不挪作他用。然而,2004年并没有“非典”,每位考生都交纳了140元的考试费,有关部门为何还要继续拍卖高考成绩发布权呢?2005年上海、浙江等地相继推出高考成绩免费查询,同三角的江苏是否会和上海、浙江一样对高考热泪盈眶线的高收费进行调整呢?这一话题引起了《中国青年报》等各大媒体的关注。然而这一猜测在2005年6月25日有了答案。这天下午,江苏省教育厅、招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该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一阶段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及填报志愿资格线。但对是否开通“查分热线”、是否收费、费用由谁支付等问题只字未提。会议结束后,在记者的多方询问下,该省招生主任才表示:“今年还是和去年一样。”
据了解,最近几年,江苏省招办是通过两种途径通知考生成绩的。一是由各级招办发放加盖招生部门公章的高考成绩单给考生个人,大多数考生可在成绩公布的一天之内接到成绩单,而较远地区的考生也会在两天内收到自己的成绩单。另一个途径是由江苏省电信公司承担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考生输入本人的准考证号及考试证号,经双重确认后可查询到各科成绩及总成绩。这个声讯电话的收费标准为每分钟一元。后一种查分式源于两年前。在2003年6月5日,在江苏省招办的主持下,江苏电信、联通和移动三家电信企业参与了高考分数发布权竞标会。江苏移动公司表示,如果中标,自愿将短信查分获取的直接收入全部交给省招办。江苏联通公司出价30万元,而江苏电信公司则开出120万元的高价,一举中标。江苏电信公司中标后,又与江苏联通公司达成有偿协议,共同向社会提供高考分数查询服务。
由于声讯查询高考结果比信函通知要快得多,所以考生一般都会选择声讯查分。据有关人士测算,理论上每位考生查分约需3分钟,2004年江苏有40万名考生,加上重复查分、长时间查分和后期查询录取结果,江苏电信应该是稳赚一把。几年前,为争夺高考查分这个据称“30天内即可产生100万元收益的盛夏大蛋糕”,江苏移动、联通、电信几家公司竞相出招,都杀红了眼。今年,江苏考生人数多达47万,其中所蕴藏的利润显然将更加丰厚。
高额的利润是教育考试部门和通讯运营商合作争相开通查分热线的根本原因。据了解,查分热线并不局限于高考。目前我国各类查分热线涉及的领域极其广泛。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将近百余种查分热线,涉及的领域主要包括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线
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专升本考试、司法考试、公、注册会计师考试等。几乎所有的全国性的考试都开通了查分热线。而中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毫无例外地设有这样或者那样的查分热线。2005年全国有867万名考生,如果仅仅有一半考生拨打查分热线,以每位每次查询4元计算,这笔费用就是1700万。如果再加上其他类型考试查分的收费,这又会是一个多么大的数字呢?
令人欣喜的是,有的地方已经开始改变这种不合理的收费行为。继2004年深圳和海南叫停高考查分收费之后,2005年上海市、广州市和北京市又开始对高考有偿查分收费服务说不。今后,这些地方的考生拨打声讯电话查分除市话费外,不再缴纳信息费。上海市还规定,今年高考考生的录取通知书投递所需费用将由招生学校支付。广州市则规定,全市5万名考生将免费享受到电信、移动部门发送的高考成绩短信。而所有的信息费用全部由广州市招生办“买单”。浙江省招办也宣布,除了将考分信息下达到各地招办及学校、发放成绩通知外,还花大力气发行了浙江教育网的网络通道,使考生能在高考成绩揭晓的第一时间登录浙江教育网免费查分。但是对于全国绝大部分地方的考生来说。他还还不得不继续承担这笔不合理的费用。
请用公共选择理论对以上案例进行分析。
答:公共选择理论的一个基本前提是将“经济人”假设引入到政治领域。“经济人”假设认为,政治市场中的行为主体——政治家 和选民与经济市场的行为主体——生产者和消费者一样都是理性的效用最大化者,即政治家和也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公共利益并不是其主要的追求目标。以“经济人”假设为基础,就可以为上述案例中一些地方教育部门通过高考查分收取高额费用提供合理和有力的解释。
在案例中,正是因为地方教育部门具有牟利的冲动,才导致各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利用自己对高考成绩的垄断发布权来牟取暴利。而这种暴利是建立在对考生合法权益侵害的基础上的,是对国家机关非盈利性的违背。地方教育部门利用考生的成绩来牟取利益是不合理的。这主要因为:
首先,高考成绩是一种准公共物品,属于公共信息和社会资源。这是由于:(1)一种物品的生产——高考阅卷并不是只能由提供。只要有严格的判分标准和相应的制度配合,其他类型的组织——如社会中介组织也可以提供。只不过部门是这种物品的权威提供者而已,而且在中国目前社会中介组织还很不发达的情况下,部门应该是最适宜的提供者。(2)高考分数作为一种物品被生产出来以后,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消费而不影响他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因而高考分数不具有排他性,是社会的公共资源。一般而言,的主要职责是免费提供公共物品,高考分数作为一种公共物品,理应由教育部门提供,但地方教育部
门却以公布考生成绩的方式来牟取利益,这是对部门非盈利性原则的违背。
其次,从各级教育部门的职责来看,各级教育和考试部门属于机关,因此从理论上来讲是不能牟利的。教育部门只有履行职责,做好招生工作的义务,而没有将全体考生共同形成的公共信息作为商品出卖 谋取利益的权利。高考信息尤其是高考成绩是考生创造的,教育行政部门不能因为直接参与了高考成绩的产生而对这些成绩享有专有或专营的权利,所以对高考成绩没有有偿处置权。另外,考生在考试前已交纳了考试费,说明考生已与教育部门签定了合同,除了工本费和其他费用,考试费应包括向教育部门获知考试成绩的费用。在案例中,一些地方教育部门利用对高考成绩的发布权,第一时间将之作为有价资源出售给电信运营商来非法牟利。这种行为的实质是“公共服务的有偿化,这是对纳税利的一种漠视,更是公共管理手段的一种倒退”。
案例中的一些地方教育部门利用公布高考成绩的机会谋取利益,以及存在的贪污受贿现象,都可以为“经济人”假设存在于中国的政治领域提供有力的证明。因此,与其回避“经济人” 存在于中国的政治领域,假设倒不如承认它的存在。只有承认它的存在,才能够努力的地寻找和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来将部门和牟利的冲动遏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防止部门和以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来谋取自身的不当利益。 第二章 一、简答题
1、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的主要公共经济问题有哪些? 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主要公共经济问题为:
(1)稀缺资源的自然垄断。稀缺资源的自然垄断主要是指矿产、森林、水源、空气环境等的分配问题。
(2)交易费用问题。广义地讲交易费用包括各种制度安排的成本和商品买卖之间的交易费用等。
(3)教育滞后。一个国家劳动力受教育状况如何往往与其国民的受教育程度成正比,有了好的教育社会发展才能有可供衔接的劳动力,否则国家的发展只是一句空话。 (4)国民健康问题。 (5)公共安全问题。
2、市场失灵的原因是什么?
答:利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虽然有它的积极作用,但也有它的消极作用,其原因是盲目地 追求自发的市场经济,造成了“市场失灵”。
所谓“市场失灵”是指利用市场法则的结果造成对市场发展的阻碍。市场失灵的直接原因是因为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过程中存在的:
(1)自发性。即各个分散的企业只从自身的局部利益出发,按照市场信号调整微观经济的资源配置,往往使整个社会资源配置处在无状态。它需要经过长期的、无数次的反复,才有可能达到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
(2)滞后性。各个市场主体在接受价格信号时,所获得的高于或低于商品价值时,已是在交换之后的事了,此时再行调整,一方面已发生了供应不足或供过于求的状况,另一方面这时的调整也不能及时满足供求平衡的需要。市场机制的作用自身不具备预见经济变化的功能。
(3)不稳定性。当市场机制的作用使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达到平衡时,不会因此而被稳定下来。各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还会将资源从效益低下的部门向效益相对较高的部门转移,同时造成这一部门供求平衡的损害。市场机制的竞争是各企业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竞争,哪个部门获利相对丰厚,生产者就会调动自己的资源要素向哪一部门转移,从而造成供需平衡的不稳定性。从根本上说,造成市场失灵的原因是对市场行为的过份依赖与放纵。
3、市场失灵的表现?
答:(1)收入与财富分配不公平;(2)“外部效应”问题;(3)竞争失败与市场垄断;(4)失业问题;(5)公品与搭便车;(6)消费者的合理无知(包括生产性消费与生活性消费的无知);(7)市场调整过程的代价;(8)区域经济协调与国际收支平衡问题;(9)公共资源的过度使用。
4、混合经济有哪些不同的模式?为什么?
答:西方国家大致出现了以下几种各具特色、互有差异的混合经济,它们是:(1)以美国为典型的国家需求管理型混合经济;(2)以英国和瑞典为典型的福利国家型混合经济;(3)以德国为典型的社会市场型混合经济;(4)以法国为典型的强调供求管理的指示性计划型混合经济;(5)以日本为典型的国家发展导向型混合经济。
主要原因在于:(1)各国的发展水平不同;(2)各国社会与政治结构的不同;(3)各国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不同等。由于混合经济出现了不同的模式,造成了有些国家的公共部门大些,有些国家的公共部门就小些,有些国家则比较多地强调综合目标的实现,有些国家则可能主要强调个别目标的实施等不同的情况。
二、论述题
试论述一个有效率的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为什么会造成公有企业的低效率? 答:一个有效率的企业满足这样一些基准:(1)企业购买投入品时,其价格达到投入品市场中通过竞争所实现的水平;投入成本应有竞争性;(2)在当时可能利用的技术条件下,实现投入品的最优组合;使用最可能的先进技术;(3)以最优生产规模进行生产;(4)以可将费用降低为最低的最优销售渠道进行销售;(5)在劳务、人事、财务方面不存在“经营上的懈怠”。就这几方面而言,一般认为公有企业效率整体上较私营企业为低。
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公有企业低效率的原因:
(1)集体行为的动机。由于企业不必关心破产、也不考虑竞争。前者使企业没有改善企业财务状况、降低成本增加收益的动机;后者使企业缺乏创新、进步的动机。
(2)个人动机。公有企业的激励机制不如私人企业那样与利润息息相关。公有企业与私人企业的另一个不同是对雇员使用权的。一般在公有企业被解雇的情形很少发生,这种没有潜在雇员候选者挑战的极具保险性的工作曾被认为是公有企业的一大优越性,但现在看来这已成为一些人不思进取的根源。公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往往由行政部门委派,这导致任人唯亲之风泛滥,并使他免受来自各方的政治压力,同时也给那些滥竽充数者以保护伞。 (3)公有企业的官僚行为公有企业的管理制度与一般行政部门相类似,充满了官僚气息。
(4)公有企业低效率的制度原因。第一,公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性受到严重削弱。第二,主管部门繁多,职责不明确。第三,对公有企业的管理具有政治化的明显倾向。
第三章 一、简答题
1、为什么要对公品供给价格实行管理?
答:对公品价格实行管理是因为市场经济中存在着市场失灵,当然对价格的管理要远远多于公品生产这个范畴。对价格的管理主要分为四种情况:一是对公共事业和自然垄断性行业的价格管制;二是对于某些国家税收重要来源产品的价格管制;三
是作为产业的一部分的价格管理;四是稳定经济为目的的价格控制,特别是为稳定基本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的价格而进行的控制,而对公品的价格管理是价格的基本内容。
2、什么是边际成本定价原则?
答:用边际成本来定价,有经典文献对此说明如下:
一般福利的最适度相应于所有东西都在边际成本上出售。这意味着桥梁收费„„是无效率的回收;所得税、遗产税和地产税非常适用于补偿发电厂、水力工程、铁路以及其他固定成本很大的产业中的固定成本,从而可以把这些产业的劳务和产品价格降低到边际成本的水平。因此通常的假定„„即“各自人自扫门前雪”是与社会效率最优化不一致的。
按照这种观点:价格应当建立在边际成本上,在成本递减产业中产生的任何赤字应当由税收加以资助。因此必须把这样一种边际成本定价的理由看作是一种最优的论点。有许多理由可以说明为什么对于使用一次总付税存在着许多,以及为什么可能不得不依靠扭曲性税收的理由。无法征收完全可变的一次总付税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对边际成本定价的偏离。如果为了弥补赤字而必须以一种扭曲的方式筹集收入——因而对这些经济活动来说价格并不等于边际成本——则国有企业内的最优定价将满足边际成本定价这种推论就不能成立。如果一次总付税方式无法达到理想的再分配,则公共部门的价格不得不用作达到这个目的的一种工具。
在次优领域中对边际成本定价的偏离已成为许多文献的主题。有学者研究了公共企业在收入约束下的行为(例如,他们应当收支相抵)。推导出一个最优定价nqxF(x)其必要条件为qiFi,Fi在此表示F对于xi的导数。假定在这个阶段上,私有部门存在着规模报酬不变的情况,因此n0。若价格已等于边际成本,则消费应当沿着补偿性需求曲线,从原来可能的水平上作等比例的减少。每个国有企业可能面临着一种于其他企业的预算约束。严格说来的税收问题是更一般问题的特例:当整个公共部门只存在唯一的预算约束时,为公共部门筹集的收入水平是最优确定的而不是任意确定的。因此,当我们运用前面的结果时,必须牢记国有企业地位的特征,以及它与的关系。
边际定价原则是公品生产体现效率的表现,它隐含的前提是公品也要考虑成本与收益问题,无非这种成本的回收并不一定在产品的销售过程中直接实现的,它可以在消费者享受公品时收费,也可以根据边际成本支出预期,及实际发生的边际成本状况收费,不管消费者是否消费了该商品。
3、对“国有企业” 管理的三种类型?
答:第一种,可以像管理一个部门那样管理企业(如有些情况下的邮局)。 第二种,企业可以是像国际商用机器公司那样的自主公司,国家像其他股东那样取得利润(这正是某些合资企业的情况)。
第三种,即公共企业具有的管理权,而由国家确定一些目标,并且受到某些规定的约束条件的。
二、论述题
我国农村公品供给短缺的主要原因有哪些,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答:我国农村公品的这种供给局面是有其深层次的历史及制度背景的。
首先,源于公品的供给机制不合理。长期以来实行我国奉行的“城乡分治”的管理制度,城市的市民通过缴纳税收,享受提供的各种公共品,其供给进入公共财政。而农民除了缴纳农业税及附加,还得为其享受的各种公共品支付各种费用,如“三提五统”等,其供给进入制度外财政,即农民享受的各种公共品是由农民自己进行成本分摊,而不是由统一从强制性税收中进行安排。这种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一方面,导致各级对农村和农民的利益保障缺乏足够的重视,在农村地区,向农民提供基本的公平也缺少严肃的法律与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基层即使具有提供公共品的愿望,但分配造成的财力缺乏也成为最大的资金约束。
其次,源于农村公品供给的决策机制。对于纯公品而言,由于存在着搭便车,使消费者隐瞒自己的偏好以逃避税负的可能性,因此,根据阿罗不可能定理,期望借助于公民投票选举的政治过程来建立公品的需求表达机制是不可能的。上而下的公品供给决策机制则偏离了农民的偏好,产生了无效率的结果。
第三、源于财权与事权划分,实行分税制后,财权逐渐向及省集中,而事权却逐级下放,一些本应由及省供给的纯公品,如义务教育、计划生育、民兵训练等,却下放到乡镇一级,加重了乡镇的负担。而乡由于乡镇本身财源有限,主要依靠农业税收及转移支付,但负担的事务(财政支出)却远远超过收入。乡财力有限,只好把费用转嫁到了农民头上,财权向省逐渐集中而机构改革未能同步跟进。 第四,源于公品不合理的筹资机制。土地经营制度改革后,我国对农民实行的是既收税又收费的制度和。税费并存的状况,除造成了农民负担重以外,也是农村公品供给短缺问题的症结和根源所在。
缓解农村公品供给短缺提出的几点意见:要缓解农村公品供给短缺,必须从根本上改革城乡二元供给机制,城乡不同的税费机制,要从基层组织建设抓起, 探索基层政权改革,为农村公品供给提供组织保障 ,在法律方面加强立法,强化农村公品供给的法律保障,具体如下:
(1)理顺各级公品供给责任,做到财权与事权的对等。 (2)积极推进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理顺公共分配关系。 (3)构建多元化的公品供给机制。 (4)划清责任、精简机构。
(5)抓紧制定保障农民权益和供给农村公品的相关法规。
三、案例分析
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公共物品匮乏
[案例A]加强措施,实现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
2005年初,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开表示,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于2003年6月30日以前在街道、职业介绍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下简称社会退休人员)和在2003年6月30日以前裁定破产,破产时未按规定为其预留社会保险费的退休人员(以下简称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具体规定如下:
1、社会退休人员和性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发生属于《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住院、特殊病等情形,按照《天津市镇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2、社会退休人员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按照统筹基金上年度实际支付全市参保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帮助解决。财政帮助解决资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筹集的资金并入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管理和使用;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所需资金,按照统筹基金上年度实际支付全市参保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标准筹集,其中企业主管部门筹建10%,市财政帮助90%。
3、统筹基金上年度实际支付全市参保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标准指《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津政发[2001]80号)第十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范围所发生的费用。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保险运行的实际情况逐年公布。
4、社会退休人员由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并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性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由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协调小组认定。
5、经认定的社会退休人员和性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加视同
缴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由个人按照2004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3%一次性补足。
6、性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转外地住院就医、门诊特殊病等费用报销手续,由破产企业原主管部门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社会退休人员的参保、转外地住院就医、门诊特殊等费用报销手续由原办理退休手续部门到所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
7、社会退休人员和性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在参加医疗保险的同时,按照《天津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办法》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资金,享受大额医疗费救助待遇。
8、2003年6月30日以后破产(包括计划内和计划外破产)的企业,应从资产清算中提留退休人员人均医疗保险费[提留资金额=统筹基金上年度实际支付全市参保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平均余命-退休人员平均年龄)×企业退休人员人数],退休人员享受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待遇。未按规定提留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或提留不足的,其退休人员的医疗待遇由破产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解决。
(案例来源:李茜,《天津市社会退休人员和性破产企业退休人员落实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每日新报》,2005年3月1日)
[案例B]市场失灵:投资建设城市交通的基础设施
城市交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但是由于城市交通建设耗资巨大,个人和企业难以承担,因此在中国的很多地方,一般都由投资来建设城市交通基础设施。
沈阳市计划兴建沈阳地铁一号线,并将在2003年9月动工,总投资94.8亿人民币。一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2.05公里,设车站18座,运营控制中心1座,车辆段和综合维修基地1座。计划建设总工期54个月。工程计划总投资94.8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4.3亿元。
上海市兴建上海地铁一号线时,在当时的上海市外经贸委的组织和主持下,充分利用德国、美车、法国的贷款,于1995年正式开通运行。上海地铁一号线的每公里造价为3.07亿元,加之每年1亿元的线路维护费用,以上海地铁一号线为例,据投资专家估算,每张票价就会高达50元,这显然会把大部分乘客吓跑。为了发挥地铁应有的作用,只好将票价降低到城市居民可以承受的3~5元的范围内。
北京六环路工程是由北京市计划兴建的途径昌平区沙河镇、马池口镇、阳坊镇,通往海淀区苏家坨镇、温泉镇,路线全长19.6公里。建设标准为高速公路,计算行车时速100公里。道路设计为双向四车道加连续停车带形式,路基宽度26米,两侧各200米的绿化带上,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六环路将成为一条绿色生态走廊。工程批复预算16.7亿元。整个工程于2004年4月开工建设,工程施工已完成50%。
(案例来源:(1)陈志俊、柯荣住、丁利,《中国地铁的失误及其改革》,《21世纪经济报道》,2003年8月6日;(2)《北六环和京承二期年内建成,京城将新通高速66公里》,
《北京日报》,2005年3月31日) 结合本章内容,试对案例进行分析。
答:公共物品具有两大属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由于物品的价格很难通过市场供求关系来确定,因此它难以通过市场来提供。这样,市场机制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是失灵的,所以提供公共物品是的重要职责之一。上面两个案例就反映了市场机制在社会退休人员和性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以及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方面的失灵,从而需要的介入。
在案例A,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中国已形成越来越成熟的保险市场体系,并开始引入竞争机制,使中国的保险市场正成为国有资本 民营资本 境外资本同台竞争的大舞台。名目繁多的险种一一映入人们的眼帘,其中医疗保险,作为涉及范围很广 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险种,日益受到广泛关注。商业医疗保险更是一派风景这边独好的景象。然而,社会退休人员和性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市场却是异常冷清,应了一句古语“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是市场机制逐利的天性使然。天津市规定,天津市社会退休人员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所需资金由天津市财政局按照统筹基金上年度实际支付全市参保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帮助解决。及其对性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保险的措施,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绝大部分医疗费用补助是必要的。
在案例B中,地铁也好,环路也罢,都是一个城市的基础设施,是一种非常典型的公共物品。它的受益人不仅仅局限于提供者或特定使用者,而往往会扩大展到整个社会。以地铁为例,地铁的最大受益者无疑是居住在城市里的老百姓,地铁的出现大大缓解了地面交通的巨大压力,并且大大节省了市民花在路上的时间。地铁的发展改善了整个城市的投资环境,从而促进了城市的发展。但修建这一系列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费用是高昂的,且收回这些建设成本是有风险的,甚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连建设成本都无法收回,这说明市场机制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方面是失灵的。因而,无论是沈阳还是上海的地铁,或是北京的六环路,主要是由介入城市交通的基础设施建设,以次来满足社会对公共物品的需求。
第四章
一、简答题
1公共选择有哪些主要准则?
答:公共选择的准则(1)选择者个人处在一种理性状态。(2)与选择方案无关的因素不影响选择内容的变化。(3)适用帕累托最优原理(4)所要做出选择的因素都处于选择的同一区间之内(5)不存在个人。
2阿罗悖论及其求解。
答:美国经济学家K.J.阿罗(K.J.Arrow)在其《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一书中提出了“不可能性定理”,亦我们知道的投票悖论(又称阿罗悖论)所谓投票悖论就是指如果存在着至少三个可由社会成员以任何方式自由排序的备选方案,就可能出现循环的选择结果。即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规则,最终的选择结果可能不是唯一的,而是依赖于投票过程的次序安排,不同的投票次序会导致不同的集体选择结果,如果人们事先知道这种关系,就会在投票之前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投票顺序。用多数原则来选择社会偏好顺序也得不出一个符合多数人要求的惟一结果。由多数人选出的方案就不代表多数人的利益了,这就是阿罗的投票悖论。
解决投票悖论需要将公共选择的规则结合起来,从那些规则出法,可以有下列一些基本的解法:(1)偏好结构的调整——从双峰偏好到单峰偏好;(2)掌握好投票程序或确定议程;(3)策略行为和选票交易;(4)利用偏好强度不同的选择;(5)中位投票人定理;(6)用脚投票。
3请说明投票选择的四种形式及其不同作用。 答:投票选择的四种形式是:
一是“用脚投票”或称为“跑”,指特殊利益集团将自己拥有的信息提供给,以使决策有利于自己;
二是“用手投票”即利用组织起来的选票集中度向施加压力;
三是“用钱投票”通过提供资助(如在总统竞选中提供竞选活动资助,或给某一政党的日常活动提供资助)来影响决策;
四是“用嘴投票”即在议会开展游说活动,说明自己的愿望和主张。
4寻租活动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答:经济人从寻利到寻租,首先并不是因为他们的道德观念有了什么变化,从而改变了他们的行为方式,主要还是因为社会的制度结构发生了变化,做出个人选择的环境改变了的缘故。当经济从市场自发运转向直接的权力作用下的利益进行再分配时,寻租活动就会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现象而出现了。失灵是导致寻租活动的一个重要原因。现代社会中的失灵主要表现在:直选民主制中的“失灵”; 代议制民主中的“失灵”,也即间接民主;官僚主义行为所造成的“失灵”;政企博弈中的“失灵”。
二、案例分析
权力寻租导致失灵 [案例A]煤商贿赂
近年来,受煤价持续攀升的刺激,煤炭开采得到大量投资追棒。由于煤炭资源价格以定价为主,远低于目前真实的市场价格,因此只要“搞到资源”就意味着一夜暴富。
山西治县一个个体煤矿老板说:“按照现在的煤炭行情计算,如果你弄一个10万吨、能开采10年的煤矿,拿300万元送礼,顶多第一年白干,还能赚9年的钱。要算大账不能算小账。”
按照投资者们的“大账”,前几年一座价值二三十万元的小型煤矿,目前的行情已经涨到两三千万元。内蒙古清水河县一位姓吕的个体煤炭老板说:“2000年‘关井压产’的时候,一吨煤也就卖10多元,当时要办个年产几万吨的小煤矿,只要有关系,给管事的人塞上几千元、万把元就可以办下证来。如今原煤坑口价达到120多元一吨,想弄个同学规模的矿,没有一两千万元,别想!”他说,不管是万把元还是几千元,都没有投资到煤矿建设上,而是用于“理顺关系”的“公关”费用,建矿成本过去和现在没有太大差别,都不过几十万元。
在山西、内蒙古、陕西等主要产煤地区,由于已经勘探好的资源基本分割完毕,想要“搞到”煤矿资源只能从现有煤炭企业身上打主意,而大大小小的国有、集体煤矿既无雄厚的资金实力垫底,又无坚实的“后台”撑腰“,成了各种资源炒卖大军的猎物,其方法多为参与县属或乡镇集体煤矿的改制,以竞标拍卖煤矿的方式拿到资源。
据山西长治县一位小矿主介绍,该县的煤矿拍卖进行了两年,有规模的煤矿都卖完了,多数被浙江人买去。明里说是拍卖,其实是暗箱操作。他说:“拍卖以前,公开登报招标,谁买了算谁的。但是没有关系的人就拍不上。假设有20个人报名投标,竞标的底价是1000万元,而实际上煤矿能值两千万元。县领导就和下面打招呼,1500万封顶。比如有20个人报名,到封顶的时候大家都不退,你想多出钱拿到煤矿,就要私下活动了。”
长治县煤炭管理局的一位同志说:“我们县的思路比较超前,提前把大一些的、国有的、乡办的煤矿基本改革到位了。”他解释说,他们的改革笼统叫改制,实际就是把原来集体的股、前些年市场疲软情况下改革不彻底的国有股拿出来,引进社会投资,社会上说是“卖了”,他们内部都叫改革,因为其中还有土地等国有资产在国家资产管理局手里控制,所以不能说是卖了,只是转让了经营权,更大意义是承包经营。
然而,尽管地方一再强调“资源是国家的,永远也卖不了”,“不是开采权的出让,只是经营权的出让”。但这样的“改制”忽视了煤炭开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资源的消耗,同样忽高了国家作为资源所有者的利益。
很多个体矿主都认为:“现在办煤矿绝对赚钱。赚钱的前提是要有正确的操作方法,关键在于上下结合,没上面不行,没下面的基层干部支持也不行。县里领导最重要,得有一个订的领导给你撑腰。参与改制不是指参加投标、竞标,更重要的是指私下活动,这里面的名
堂就大了。你可以找到县里的领导说,我出2000万元,500万元就不用退了,给你个人花了等”。
据了解,利用矿产权制度漏洞、炒卖煤炭资源的问题已引起生产监管等部门的高度重视。
(案例来源:《产煤大省爆改制黑幕,煤商动辄数百万贿赂》,《大河报》,2005年2月26日)
[案例B]私企公关支出
最近公布的第六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结果有一组引注目的数据:在1351位被访者提供的数据中,2003年他们税后净利润116273.5万元,交费总计79009.6万元,占企业税后净利润的68.0%;在754位被访者提供的数据中,2003年他们企业出资人分红总计22652.9万元,应付摊派支出66.1万元,手者相当于前者的29.3%;在1478位被访者提供的数据中,2003年他们税后净利润为168022.3万元,用于公关、招待的支出为25573.6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15.2%。
从这组数据中不难看出,与被调查企业纳税、税后净利润和分红相比较,企业花费在与沟通方面的支出惊人,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与企业、市场之间扭曲的关系。
近年来,随着一系列促进非公共经济发展的逐步落实,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日益改善。但也应看到,私营企业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主要是还没有完全获得一个与国家经济和外资经济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法治环境、环境和市场环境。与国家、外资企业相比,私营企业除了支付不合理的收费和摊派外,还要“出血”与部门“拉关系”。
目前,虽然市场经济逐步完善,但在一些地方,计划经济下形成的观念和措施仍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有的观念转变滞后,监督和服务脱节,重监督轻服务;有的总是倾向于对企业、市场实施强有力的控制,尤其是对私营企业设置过高的市场准入壁垒,对私营企业进入市场实行歧视性。在这种情况下,私营企业仅仅为了获得进入市场的机会,就不得不额外再掏一笔“买路钱”,向部门“攻官”。市场壁垒对监管部门的意味着“寻租”机会,这不但提高了私营企业的成本,也助长了权力。
还有一种情况,一些地方管理部门一方面对私营企业实行严厉的监管,设置种类繁多的措施,另一方面又出台各种各样的优惠。譬如,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低于内资企业,高科技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这种安排的结果,必然诱使私营企业选择不规范的经营方式,或转弯拐角地把企业搞成“外资企业”,或挂羊头卖狗肉戴上“高科技企业”的帽子。为了蒙混过关逃避部门的监督和处罚,就通过公关来“攻官”,请吃请喝,甚至大肆行贿。其结果只能进一步破坏市场秩序,不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最近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措施,这些措施有的放矢,
切合实际,有利于形成平等竞争的环境。
(案例来源:《私企公关支出缘何惊人》,《芜湖日报》,2005年3月24日)
这两个案例反映了由于企业寻租行为而导致的失灵现象。根据以上所述谈谈自己对失灵的看法。
答:企业寻租行为导致失灵,人们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行为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增进社会福利的生产性活动,如人们从事的生产活动,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平交易等。另一类是非生产性的有害于社会福利的活动,它们非但不能增进社会财富,反而白白耗费社会经济资源。寻租行为就是一种非生产性的有害于社会福利增进且耗费社会经济资源的活动。
在案例A中,产煤大省的各种中小煤矿承包者利用制度的空隙,通过大数额的行贿来争取有利的资源分配,这是一种典型的寻租活动。在煤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对煤矿资源的分配具有绝对决定权,使得在煤矿资源的分配中具有创设租金的可能性;而在相关法律与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寻租者大有人在,这就使得对煤矿资源的“创租”和“寻租”变成现实。
在案例B中,私营企业庞大的“公关”费用表明,在市场准入和资源的权力分配等方面享有绝对的权力,于是就具有了设租的机会;私营企业要想在市场中生存下去,就需克服在税率 准入等方面对私营企业的歧视性壁垒,就不可避免地产生寻租行为,这样就形成了“创租,私企寻租”的现象。
寻租行为有合法与违法两种类型,非法寻租行为导致,其危害不言而喻;而合法的寻租行为则对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产生负面影响,使资源配置产生扭曲,并最终使干预市场过程出现失灵的现象。从案例中可以看出,寻租行为对社会经济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寻租行为造成了资源配置的扭曲,阻止了更有效的生产方式的实现。由于寻租活动的存在,使得竞争变得不存在,资源的配置不再由市场来调节,而变成了人为的调节,其后果就是造成了资源配置的扭曲。另外,大家都想得到更多的资源,然后都去寻租,没有人再去关心创新,也没有人关心新的生产方式了。
第二,寻租过程耗费大量的社会经济资源,使本可以用于生产性活动的资源浪费在这些于社会无益的活动上。
第三,寻租行为还会导致其他层次的寻租行为或“避租”行为。在现代社会中,比较高级的寻租方式是利用行律手段,来维护既得经济利益或是对既得利益进行再分配。在案
例A中,当一个寻租者承包了一处煤矿后,他可能寻求干预来阻止其他竞争者加入竞争,以维护其独家垄断的地位,确保租金不被扩散。这时他的行为已不再能增进社会福利,反而阻止了社会从市场竞争中获益。同时,阻止其他竞争者加入竞争的活动本身也消耗了社会的经济资源。而如果在这些活动中享受了特殊利益,这些特殊利益的存在会引发一轮追求行政权力的浪费性寻租竞争。同时,利益受到威胁的承包者也会采取行动“避租”,以与之抗衡,从而耗费更多的社会经济资源。
寻租行为不仅扭曲资源的配置,浪费大量的社会资源,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很大的危害,而且还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必须要遏制寻租行为。在目前情况下,主要可以采用两种途径来制止寻租行为:一是要从一些具体的经济领域退出来,这样就避免在这些领域设租的可能;二是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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