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以来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简表
战争 签约国 1840 中英 年 第 一 次 鸦 片 战 争 中美 条约名称 签约时间 主要条款 《南京条1842.8 约》 中法 中俄 1856 中 英 年 第 二 次 鸦 片 战 1、中国割让岛给英国; 2、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 3、中国赔偿二千一百万。 《五口通商1843.7.22 1、压低中国关税,规定进口税率章程》 5%; 《虎门条1843.10.8 2、允许外国兵船停泊在中国通商港口; 约》 3、准许英国在“五口”租界。 《望厦条1844.7.3 条约使美国取得了英国《南京条约》 约》同样的,并又规定: 又称《五口1、扩大领事裁判权; 通商章程》 2、允许美国兵船自由出入中国通商港口。 《黄浦条1844.10.2使法国除取得了英、美在中国的同约》 4 样外,还增加: 即《五口贸1、允许和保护在通商港口建造天易章程》 主教堂和坟地; 2、取消清对天主教的禁令,发还教堂。 《伊利塔尔1851.8.6 1、伊、塔两处与俄通商后,巴哈台通商可“专派管贸易之匡苏勒(即领事)章程》 官照管”; 2、中俄双方在伊、塔两地通商,“彼此两不抽税”; 3、商人在伊、塔两地犯罪,由领事究办,不受中国法律制裁; 4、俄商可在伊、塔建造“贸易亭”(即商站,亦称贸易圈),用以住人、存货;住站俄人,“自有俄罗斯管贸易官管束”,不受中国管辖。 《天津条1858.6.26 1、英国公使得驻北京,并在通商约》 港口设领事馆; 2、增开南京、台南、汉口、九江等九个通商口岸; 3、英国人可以往内地游历、通商; 4、英国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往来; 5、中国给英国赔偿白银四百万两等。 1 / 4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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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 《北京条1860.10.2约》 4 中 美 1、开天津为商埠; 2、准许英国招募华工出国; 3、割占九龙司地方一区; 4、增加赔款为八百万两。 《烟台条1876.9.13 1、英国得派员至云南调查; 约》或称《滇2、英国可经甘肃、青海、四川等案条约》 地进入,转赴印度,并可由印度进入; 3、增开宜昌、芜湖、温州、北海为通商口岸; 4、租界免收洋货厘金; 5、减少进口税。 《天津条1858.6.18 1、美国公使驻北京; 约》 2、增开潮州(汕头)、台南通商; 3、扩大最惠国待遇等。 《续增条1868.7.28 1、扩大掠夺华工; 约》 2、美国可在中国设学校; 3、对侨民不得“欺侮凌虐”。 中法 中俄 《天津条1858.6.27 使法国除取得英国上述外,又约》 规定: 1、允许天主教入内地自由传教; 2、法国兵船可以在通商口岸停泊; 3、中国给法国赔款白银二百万两。 《北京条1860.11.2 1、开天津为商埠; 约》 2、准许法国招募华工出国; 3、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土地,建造自便; 4、增加赔款为八百万两。 《会议简明1884.5.11 1、清承认法国与越南订立的条约》 不平等条约; 2、允许在中越边境开埠通商; 3、调回在越南的中国。 《中法新1885.6.9 1、除要中国承认法国在越南的特约》又称《越权外; 南条约》 2、还降低了中越边界的进出口税率; 3、日后中国修筑铁路应向法国商办; 4、法国退出、澎湖。 《瑷珲条1858.5 1、中国将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约》 以北的大片领土割让给; 2、乌苏里江以东至海的中国土地改由中俄共管。 2 / 4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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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葡 14中日 — 15甲午中日战争 1900—1901八国联军战争 清与 英、美、俄、德、日、法、意、 西班牙、奥地利、荷兰、 比利时十一国 《天津条1858.6.13 1、允许在上海、宁波、福州、约》 厦门、广州、台南、琼州七口通商; 2、准许在中国设领事,并派兵船在通商口岸停泊; 3、准许教士入内地自由传教; 4、日后中国若给其它国家以通商等,得一律享受。 《北京条1860.11.2 1、中俄共管的乌苏里江东至海的约》 大片中国领土划给; 2、规定蒙、新西北边界,割占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的大片中国领土; 3、开放喀什噶尔为商埠等。 《伊犁条1881.2.24 1、主要是争夺伊犁河流域的中国约》 领土; 2、并将兵费增为九百万卢布。 《天津条1887.12.1 1、允许葡萄牙永驻澳门; 约》 2、同样享受英、美等在中国的。 《马关条15.4.17 1、中国承认朝鲜由日本控制; 约》 2、日本强占、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 3、赔偿日本军费二亿两; 4、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5、允许日本人在各通商口岸任便设领事馆和工厂; 6、日军占领威海卫,俟赔款付清后才撤退。 《交收辽南15.11.8 要清以三千万两“赎回”辽东条约》 半岛。 《辛丑条1901.9.7 1、中国赔款四亿五千万两,分三约》 十九年还清,年息四厘,本息合计达九亿八千多万两; 2、将北京东交民巷划为外国使馆区,中国人不准居住; 3、拆毁大沽炮台及京师至海通道之各炮台,外国驻扎北京和从北京到山海关沿线的十二个重要地区; 4、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参加“与诸国仇敌”的各种组织,违者处死; 5、各地如发生“伤害诸国人3 / 4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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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件,必须立即,否则立即撤职,永不任用; 6、清承认附和义和团的错误,向帝国主义“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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