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
加工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事宜,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定作下述定作物,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如下:
1.1.定作物品名或项目名称:
1.2.规格型号:
1.3.定作物的数量: 计量单位:
二.加工承揽所需要的材料由方提供,材料名称、型号、数量如下:
2.1.材料名称:
2.2.规格型号
2.3.数量:
三.加工定作物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3.1.由甲方提供加工定作物之图纸或样品或加工定作物各项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外形尺寸等各项参数(由双方会签,见合同附 件),由乙方依照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加工定作物。
3.2.加工定作物需要封存样品的,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作为验收 依据。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4.1.在乙方对加工定作物质量负责期限内发生的任何非人为损坏造 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均应予以负责。
4.2.乙方对加工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为甲方验收合格后 12个月 内。
五.加工定作物的包装
5.1.加工定作物的包装由 乙 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2.包装标准和方法:
5.3.凡属包装不善造成加工定作物毁损、品质降低的,应由包装责 任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合同价款
七.交货期限及方式
7.1.交货期限:
7.2.交货方式:
八.加工定作物的验收
8.1.甲方依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质量标准或双方封存的样品在 验收期限内进行检验验收,乙方如有争议,应在收到甲方验收 报告后 7 天内提请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检验费用由乙方垫付,检验结果确定后由责任方承担。
8.2.验收期限:
8.3.甲方有对定作物进行阶段性验收的权利,对阶段性验收不合格 的,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在一定时期内予以改善,未见效果的,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付款期限及方式
甲方于定作物验收合格 15 天内,以 转帐支票 方式支付价款。
十.违约责任
10.1.乙方逾期交付加工定作物,包括因定作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而修 理、重作逾期的,每逾期一天,应当向甲方偿付相当于逾期
交付加工定作物价款5 %的违约金;逾期 7 天未交付定 作物的,视为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定作物总价款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