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六年)
责 任 书
南通市常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目 录
2016年度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责任书 ................. 2 项目部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 6 安全生产责任书(砖工组) ..................................... 26 安全生产责任书(架子工组) ................................... 28 安全生产责任书(木工组) ..................................... 19 安全生产责任书(钢筋工组) ................................... 31 安全生产责任书(电焊组) ..................................... 32 安全生产责任书(塔吊司机) ................................... 33 安全生产责任书(塔吊信号工) ................................. 34 安全生产责任书(升降机司机) ................................. 35 安全生产责任书(水电组) ..................................... 36 安全生产责任书(混凝土搅拌机工) ............................. 38 安全生产责任书(防水班组) ................................... 38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门窗安装班组) ........................... 39 2016年度项目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 .................... 29 工程质量责任状 ............................................... 43 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 ........................................... 44
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 45 施工工长质量责任制 ........................................... 46 专职质量检查员质量责任制 ..................................... 46 生产班组长质量责任制 ......................................... 47 职能部门岗位质量责任制 ....................................... 48 材料采购、检验、保管质量责任制 ............................... 48 工程质量监督评检制度 ......................................... 39 三检制度 ..................................................... 50 质量样板制度 ................................................. 52 挂牌制度 ..................................................... 53 建设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 53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回访制度 ..................................... 55 工程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 ................................. 56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办法 ..................................... 70
南通市常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度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保障公司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省、市法令法规,特制定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分公司与项目部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一、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法规。
2、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3、项目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项目部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组建义务消防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6、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上报。 7、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工程开工备案手续,将单位工程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信息准确填写,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8、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签订防护用品费用预约。未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
9、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现场塔吊报检率达到100%,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10、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100%。 11、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 12、施工现场各类机械(起重)、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13、安全教育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达到10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13、施工现场每周1次由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专项大检查。公司质安部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对所有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每月对每个项目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二、安全管理目标承诺
1、重、特大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坚决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
2、一般轻伤事故率控制在1.5‰以内。 3、杜绝机械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的发生。
4、杜绝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发生。
5、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安全条件认证登记率100%。
6、建筑施工机械、起重机械、电梯、机动车辆、锅炉、压力容器等检验合格率100%。
7、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率100%。
8、使用经住建部推荐、当地安全主管部门鉴定的、市安监站认可的有准用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
9、工程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率100%。 三、安全责任承诺
1、对本项目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消防安全负第一责任,领导和指挥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全面工作。研究决策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听取各班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每月向公司质安部汇报一次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公司质安部的检查考核。
2、定期组织检查本项目的重点场所、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对危及工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有关人员限期整改,确保人身安全。
3、建立健全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4、发生工伤、火灾、急性中毒等事故,第一责任人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各有关部门。不瞒报或迟报,并按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5、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公司(分公司)质安部的监督检查。对各执法
部门和公司(分公司)质安部出具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按“三定”原则认真落实整改。
6、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7、组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上报,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四、奖罚
1、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评分标准进行考核,奖罚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2、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由项目部对伤害人进行经济补偿,公司给予项目经理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发生经济损失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小于50万元者,罚项目经理1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之间者,罚项目经理2万元;
4、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的,对项目经理罚款2000元,隐瞒事故不报或阻碍调查的,罚款5000元;
5、塔吊未检测而使用的工地,勒令停工,并罚款500元。 6、特殊工种无证上岗者,勒令离开现场,并处500元以上罚款。
7、安全报表、施工统计表每月25日前上报公司质安部,不按时上报的项目,每次罚款300元。
8,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装置、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不符合要求的单位,
按规定处罚。
9,安全达标率100%,优良率80%,全年无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率达到100%。 10、取得省、市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部,奖励项目经理、安全员5000~10000元。
五、附则
1、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即生效,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终止或解除,如遇责任人发生变更,责任书继续有效。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分公司、项目部各执一份。 分公司经理(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经理)签 字:
2016年 月 日
南通市常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与总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基础上建立逐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使得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现各部门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如下:
1、认真遵守国家、省、市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提高个人安全生产意识,并将安全管理纳入到个人的日常工作之中。
2、经常排查本工作岗位的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予以整改,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按时参加公司及各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演练活动,研究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本岗位安全管理技能。
4、有责任对本岗位实习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实习生从事的危险性应予以告之,加强安全监控和防护措施,为他们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
5、发生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慌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等,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自觉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有责任接受公司及项目部安排的各类安技教育培训活动。
7、应自觉接受公司及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并对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8、服从公司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指令。
9、遵守各类安全技术规程,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无安全培训、无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10、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11、工作中如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不了的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12、应遵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存放危险品。 13、与责任遵守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14、若因不履行职责或者工作疏忽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安全事故,应承担经济赔偿及安全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项目部、员工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项目负责人(经理)签字: 项目副(生产)经理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南通市常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与总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基础上建立逐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使得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现各部门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如下:
1、认真遵守国家、省、市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提高个人安全生产意识,并将安全管理纳入到个人的日常工作之中。
2、经常排查本工作岗位的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予以整改,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按时参加公司及各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演练活动,研究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本岗位安全管理技能。
4、有责任对本岗位实习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实习生从事的危险性应予以告之,加强安全监控和防护措施,为他们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
5、发生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慌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等,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自觉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有责任接受公司及项目部安排的各类安技教育培训活动。
7、应自觉接受公司及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并对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8、服从公司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指令。
9、遵守各类安全技术规程,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无安全培训、无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10、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11、工作中如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不了的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12、应遵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存放危险品。 13、与责任遵守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14、若因不履行职责或者工作疏忽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安全事故,应承担经济赔偿及安全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项目部、员工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项目负责人(经理)签字: 施工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南通市常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与总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基础上建立逐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使得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现各部门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如下:
1、认真遵守国家、省、市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提高个人安全生产意识,并将安全管理纳入到个人的日常工作之中。
2、经常排查本工作岗位的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予以整改,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按时参加公司及各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演练活动,研究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本岗位安全管理技能。
4、有责任对本岗位实习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实习生从事的危险性应予以告之,加强安全监控和防护措施,为他们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
5、发生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慌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等,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自觉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有责任接受公司及项目部安排的各类安技教育培训活动。
7、应自觉接受公司及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并对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8、服从公司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指令。
9、遵守各类安全技术规程,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无安全培训、无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10、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11、工作中如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不了的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12、应遵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存放危险品。 13、与责任遵守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14、若因不履行职责或者工作疏忽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安全事故,应承担经济赔偿及安全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项目部、员工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项目负责人(经理)签字:
质量负责人(质检员)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南通市常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与总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基础上建立逐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使得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现各部门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如下:
1、认真遵守国家、省、市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提高个人安全生产意识,并将安全管理纳入到个人的日常工作之中。
2、经常排查本工作岗位的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予以整改,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按时参加公司及各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演练活动,研究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本岗位安全管理技能。
4、有责任对本岗位实习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实习生从事的危险性应予以告之,加强安全监控和防护措施,为他们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
5、发生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慌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等,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自觉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有责任接受公司及项目部安排的各类安技教育培训活动。
7、应自觉接受公司及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并对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
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8、服从公司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指令。
9、遵守各类安全技术规程,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无安全培训、无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10、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11、工作中如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不了的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12、应遵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存放危险品。 13、与责任遵守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14、若因不履行职责或者工作疏忽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安全事故,应承担经济赔偿及安全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项目部、员工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项目负责人(经理)签字: 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南通市常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与总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基础上建立逐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使得我公司的安全生
产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现各部门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如下:
1、认真遵守国家、省、市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提高个人安全生产意识,并将安全管理纳入到个人的日常工作之中。
2、经常排查本工作岗位的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予以整改,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按时参加公司及各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演练活动,研究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本岗位安全管理技能。
4、有责任对本岗位实习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实习生从事的危险性应予以告之,加强安全监控和防护措施,为他们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
5、发生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慌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等,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自觉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有责任接受公司及项目部安排的各类安技教育培训活动。
7、应自觉接受公司及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并对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8、服从公司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指令。
9、遵守各类安全技术规程,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无安全培训、无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10、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11、工作中如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不了的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12、应遵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存放危险品。 13、与责任遵守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14、若因不履行职责或者工作疏忽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安全事故,应承担经济赔偿及安全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项目部、员工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项目负责人(经理)签字: 材料员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南通市常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与总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基础上建立逐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使得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现各部门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如下:
1、认真遵守国家、省、市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提高个人安全生产意识,并将安全管理纳入到个人的日常工作之中。
2、经常排查本工作岗位的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予以整改,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按时参加公司及各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演练活动,研究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本岗位安全管理技能。
4、有责任对本岗位实习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实习生从事的危险性应予以告之,加强安全监控和防护措施,为他们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
5、发生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慌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等,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自觉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有责任接受公司及项目部安排的各类安技教育培训活动。
7、应自觉接受公司及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并对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8、服从公司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指令。
9、遵守各类安全技术规程,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无安全培训、无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10、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11、工作中如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不了的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12、应遵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存放危险品。 13、与责任遵守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14、若因不履行职责或者工作疏忽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安全事故,应承担经济赔偿及安全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项目部、员工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项目负责人(经理)签字: 库管员(收料员)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南通市常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与总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基础上建立逐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使得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现各部门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如下:
1、认真遵守国家、省、市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提高个人安全生产意识,并将安全管理纳入到个人的日常工作之中。
2、经常排查本工作岗位的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予以整改,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按时参加公司及各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演练活动,研究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本岗位安全管理技能。
4、有责任对本岗位实习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实习生从事的危险性应予以告之,加强安全监控和防护措施,为他们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
5、发生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慌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等,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自觉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有责任接受公司及项目部安排的各
类安技教育培训活动。
7、应自觉接受公司及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并对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8、服从公司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指令。
9、遵守各类安全技术规程,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无安全培训、无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10、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11、工作中如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不了的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12、应遵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存放危险品。 13、与责任遵守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14、若因不履行职责或者工作疏忽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安全事故,应承担经济赔偿及安全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项目部、员工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项目负责人(经理)签字: 施工员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南通市常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与总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基础上建立逐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使得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现各部门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如下:
1、认真遵守国家、省、市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提高个人安全生产意识,并将安全管理纳入到个人的日常工作之中。
2、经常排查本工作岗位的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予以整改,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按时参加公司及各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演练活动,研究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本岗位安全管理技能。
4、有责任对本岗位实习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实习生从事的危险性应予以告之,加强安全监控和防护措施,为他们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
5、发生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慌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等,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自觉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有责任接受公司及项目部安排的各类安技教育培训活动。
7、应自觉接受公司及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并对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8、服从公司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指令。
9、遵守各类安全技术规程,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无安全培训、无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10、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11、工作中如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不了的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12、应遵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存放危险品。 13、与责任遵守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14、若因不履行职责或者工作疏忽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安全事故,应承担经济赔偿及安全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项目部、员工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项目负责人(经理)签字: 施工员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南通市常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与总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基础上建立逐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使得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现各部门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如下:
1、认真遵守国家、省、市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提高个人安全生产意识,并将安全管理纳入到个人的日常工作之中。
2、经常排查本工作岗位的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予以整改,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按时参加公司及各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演练活动,研究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本岗位安全管理技能。
4、有责任对本岗位实习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实习生从事的危险性应予以告之,加强安全监控和防护措施,为他们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
5、发生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慌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等,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自觉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有责任接受公司及项目部安排的各类安技教育培训活动。
7、应自觉接受公司及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并对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8、服从公司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指令。
9、遵守各类安全技术规程,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无安全培训、无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10、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11、工作中如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不了的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12、应遵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存放危险品。 13、与责任遵守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14、若因不履行职责或者工作疏忽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安全事故,应承担经济赔偿及安全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项目部、员工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项目负责人(经理)签字: 资料员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南通市常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与总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基础上建立逐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使得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现各部门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如下:
1、认真遵守国家、省、市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提高个人安全生产意识,并将安全管理纳入到个人的日常工作之中。
2、经常排查本工作岗位的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予以整改,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按时参加公司及各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演练活动,研究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本岗位安全管理技能。
4、有责任对本岗位实习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实习生从事的危险性应予以告之,加强安全监控和防护措施,为他们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
5、发生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慌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
灭有关证据等,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自觉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有责任接受公司及项目部安排的各类安技教育培训活动。
7、应自觉接受公司及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并对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8、服从公司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指令。
9、遵守各类安全技术规程,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无安全培训、无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10、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11、工作中如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不了的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12、应遵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存放危险品。 13、与责任遵守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14、若因不履行职责或者工作疏忽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安全事故,应承担经济赔偿及安全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项目部、员工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项目负责人(经理)签字: 机械员(设备管理员)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南通市常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与总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基础上建立逐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使得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现各部门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如下:
1、认真遵守国家、省、市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提高个人安全生产意识,并将安全管理纳入到个人的日常工作之中。
2、经常排查本工作岗位的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予以整改,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按时参加公司及各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演练活动,研究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本岗位安全管理技能。
4、有责任对本岗位实习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实习生从事的危险性应予以告之,加强安全监控和防护措施,为他们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
5、发生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慌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等,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自觉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有责任接受公司及项目部安排的各类安技教育培训活动。
7、应自觉接受公司及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并对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8、服从公司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指令。
9、遵守各类安全技术规程,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无安全培训、无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10、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11、工作中如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不了的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12、应遵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存放危险品。 13、与责任遵守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14、若因不履行职责或者工作疏忽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安全事故,应承担经济赔偿及安全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项目部、员工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项目负责人(经理)签字: 劳资员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砖工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维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项目部与砖工班组签订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书。
1、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墙上砌砖、清扫。 2、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
作完应将脚手架和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3、山墙砌筑完成立即安装桁条或临时支撑,防止倾塌。 4、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堆放稳后,放开夹具。
5、在屋面坡度大于25°时,挖瓦必须使用移动梯,必须在牢 固后挂钩。没有外架子时檐口应搭设防护栏和防护立网。
6、做好以上工作,确保安全,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负伤频率不 超过1.5‰。
7、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8、超过以上规定,将给予取消上岗资格。 项目(负责人)经理: 砖工班组长: 工人:
2016年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架子工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维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项目部与架子工班组签订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书。
1、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钢管,长度以4~6.5m和2.1~2.3m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不得使用。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m,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脚手板,脚手板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cm,四个角应用直径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3、翻脚手板应由两人由里向外按顺序进行,在第一块或翻到最后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正确系牢安全带。
4、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其固定在距底座不大于200mm 处的立杆上,立杆必须设置底座或垫板,严禁用砖做垫板。
5、剪刀撑宽度不小于4跨,且不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夹角宜为45°~60°,其接长宜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距杆端距离不小于100mm。
6、做好以上工作,确保安全,杜绝伤亡事故,轻伤频率不超过1.5‰。超过以上规定,将给予取消上岗资格。
项目(负责人)经理: 架子工班组长: 工人:
2016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木工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维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项目部与木工班组签订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书。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曲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 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力撑拉牢。
2、支模时应严格检查,发现架体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及时修复。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支设4m以上的立柱模板,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m的 使用马凳操作,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脚手架的搭设、拆除。
5、拆除模板应经施工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
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硬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6、做好以上工作,确保安全目标,杜绝伤亡事故,轻伤频率不超过1.5‰。 超过以上规定,将给予取消上岗资格。
项目(负责人)经理: 木工班组长:
工人:
2016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钢筋工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维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项目部与钢筋工班组签订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书。
1、调直钢筋,端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m区域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推扛,并缓慢松懈,不得一次松开。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3、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钢筋骨架上下,柱筋在4m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4、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定摆放钢筋支架,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和马凳。
5、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挂架和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落到地面1m以内始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吊。
6、做好以上工作,确保安全,杜绝伤亡事故,轻伤频率不超过1.5‰。超过以上规定,将给取消上岗资格。
项目(负责人)经理: 钢筋工班组长:
工人:
2016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电焊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维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项目部与焊工班组签订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书。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专业电工进行。 2、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和木板上。
3、在向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 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氧。
4、把线、地线严禁与钢丝绳混到一起,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5、清除焊渣,注意烫伤人,采用电弧焊时,应戴防护面罩、穿防护服,禁止吹渣反溅伤人。
6、施焊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及时进行覆盖、隔离,预防火灾发生。 7、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做好防雷防火措施,并检查 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8、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9、做好以上工作,确保安全,杜绝伤亡事故,轻伤频率不超过1.5‰。超过以
上规定,将给予取消上岗资格。
项目(负责人)经理: 焊工班组长: 工人:
2016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塔吊司机)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塔吊司机的安全意识,杜绝塔吊在运转中的安全隐患,增强塔吊司机的安全责任心,对自己、对集体、对国家负责的高度责任感,项目部与塔吊司机签定此安全生产责任书。
1、司机每次上班前,应对自身安全及机械安全进行一次自检。 2、对该塔吊的各部位进行检查,属正常运转时,方能开始作业。 3、每台起重机所承担的荷载不得超过本身80%的额定能力。 4、严格遵守起重吊装“十不吊”。
5、司机必须专心操作,作业中不得擅自离开司机室,起重机运 转时,司机不但离开操作位置,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7、塔机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上下塔机,司机室内不得放置易 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防止触电和发生火灾。
8、司机室的玻璃应平整、清洁,不得影响司机的视线。 9、塔机与高压线接近时,按施工塔吊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杜绝 野蛮操作,如属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10、司机必须按塔吊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时间进行保养、维修,如实填写运行记录和维修记录。
项目(负责人)经理: 塔吊司机:
2016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塔吊信号工)
为加强塔吊信号工的安全意识,杜绝塔吊在运转起落中的安全隐患,增强信号工的安全责任心,对自己、对集体、对国家负责的高度责任感,项目部与塔吊信号工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1、塔吊信号工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岗位证的才能指挥。 2、信号工与塔吊司机应用同一种指挥信号,应保证信号准确无误。 3、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4、严格执行起重吊装“十不吊”的规定,不得乱发信号。 5、不得擅自离开指挥岗位,确有事时,必须与塔吊司机联系, 人要与塔吊司机发信号,取得信号一致后,才可进行运转。
6、严禁信号工把指挥信号乱发给他人,违反者造成损失由信号工负全责。 项目(负责人)经理: 塔吊信号工:
2016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升降机司机)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升降机司机的安全意识,杜绝施工升降机在运转中的安全隐患,增强升降机司机的安全责任心,对自己、对集体、对国家负责的高度责任感,项目部与施工升降机司机签定此安全生产责任书。
1、司机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后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施工升降机装运货物限量规定和人员限位规定,严禁超载和超员。 3、拒绝货物超载和人员超员现象,做好解释和劝阻工作,如劝阻无效,应停止开机,并立即向上级汇报。
4、上岗前进行试机,并做好试机记录,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向上级汇报,并协助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严禁带病工作。
5、做好升降机轿厢内及周边的卫生工作,保持清洁。 6、升降机安全门要保持常闭状态,栓好门栓。 7、执行交制度,办理交手续,并做好记录。
项目(负责人)经理: 施工升降机司机:
2016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水电组)
为加强工程建筑工地施工用水、用电的安全管理,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水、电工的安全责任,把危险源消除在萌芽状态,项目部与水、电班组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1、水、电工必须是经过岗位培训,并取得操作证的才能上岗作业。
2、必须按施工用水、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3、遵守公司和项目部的一切规章制度。 4、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5、按施工图和临时现场平面布置图及施工用电方案的规定进行操作。 6、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确保施工用电的安全。 7、严禁值班电工擅自离岗,确保施工用电正常。 8、经常检查施工用水、用电情况,并填写巡视记录。 项目(负责人)经理: 水电组组长: 工人:
2016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混凝土搅拌机工)
为加强工地砼(砂浆)搅拌机的操作管理,增强操作工的安全意识,落实操作工的安全责任,把危险源杜绝在萌芽状态,项目部与砼(砂浆)搅拌机操作工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1、砼搅拌机操作工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作业证的方可操作。 2、必须熟悉本机械的使用说明和安全操作技能。 3、严禁超负荷运作,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4、保养、维修时,必须使用安全装置和拉断电。 5、严禁脱离岗位和擅自请他人操作。
项目(负责人)经理: 搅拌机操作工:
2016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防水班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维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此项目部与防水班组签订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和安全带。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工地六大纪律。 3、防水作业时做好消防应急准备。
4、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得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过80 摄氏度,附近不得有易燃物并严禁烟火。
5、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 米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6、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7、油锅附近严禁堆放易燃物品,锅灶应有2 米以上的烟筒,锅灶与锅边连接处不得有空隙,烧火口应在上风口,防雨棚不得用易燃物品搭设,电源闸箱远离油锅,油锅上口高出地面不小于60 厘米。
8、加热沥青时设专人看管,不得擅离职守,油锅装料不得一次装足,最多不超过油锅的3/4。
9、油锅附近及施工现场,脚手架上要清除障碍物,以免拌倒烫人。垂直运输应设操作警戒区,设专人指挥,运到的油桶必须放平稳,严防倾倒或滑落。
10、油壶、油桶、油车装油不得超过3/4。
11、铺贴卷材时油壶浇油不得离地面太高,浇油与推毡距离不小于20 厘米,并控制浇油量,在恶劣气候条件下(六级以上强风、大雪、大雨、大雾),停止露天吊装、运输等工作。
12、铺贴立面卷材时,不应先封口,以防挤出热油伤人。 项目(负责人)经理: 防水班组长: 工人:
2016年 月 日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门窗安装班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维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此项目部与门窗安装班组签订以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搬运玻璃要戴胶手套或用布纸垫包边口锐利部份。堆放玻璃应平稳,防止倾塌。
2、不准在垂直方向的上下两层同时进行作业,以免玻璃掉落伤人。 3、门窗应在室内竖直堆放,并有枕木垫平、固定牢靠和设置防倾倒措施。不得露天堆放,严禁与酸碱等物一起存放。
4、铝合金门窗与建构物拉结点应控制在30~40厘米一度拉结牢固。门窗的玻璃应用夹具紧固,四周内外侧应用密封膏封严。
5、安装门窗必须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严禁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洞口与副框、副框与门窗框拼接处的缝隙,应用密封膏封严。
6、不得在门窗框上安放脚手架、悬挂重物或在框内穿物起吊,以防门窗。 补充交底:
7、上班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高空临边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带。 8、严禁酒后作业。
9、严禁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项目(负责人)经理: 门窗安装班组长: 工人:
2016年 月 日
南通市常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度项目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过程控制,树立质量观念,强化质量意识,消除质量隐患,避免各类质量事故发生,保证全面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公司与项目部特签订质量责任状。
一、单位工程质量目标
为确保项目部全部工程达到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及各省市关于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确保施工质量目标的实现。现确定由项目部负责施工的 工程质量目标为:。
二、 责任目标 1、 项目部责任
(1)项目经理在工程质量上对公司领导负责,同时对本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负总的组织领导责任。
(2)因技术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和不合格工程,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负技术方面的责任。
(3)工程组负责编制所承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书和制定质量目标;安全质量组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日常检查工作,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规划,组织工程内部检查;物资设备组负责原材料的采购,保证原材料的合格,从源头上控制质量事故;试验室保证提供正确的配合比单,混凝土浇注过程要进行旁站监测;测量组要对工程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复测核查,对测量数据负责;计划组负责工程的验工计价,对质检不合格的产品不予计价。
(4)建立健全项目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认真组织进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质量的技术交底工作。
(5)组织本工程的内部质量检查,配合外部(质监、监理)的质量检查,及时落实专人整改检查出来的质量问题,制定有效改进措施,纠正和预防不合格品的产生,确保质量目标实现。
(6) 安全质量组组织经常性的质量检查,抓好典型,开展创优活动。 (7)工程组负责各种原始记录及质量评定资料填写及技术、质量档案的整理工作。
(8)安全质量组负责劳务施工队的质量教育技术培训。
(9)安全质量组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制度,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加强质量检查,把好原材料进场关。
(10)主管工程师负责程序控制,负责隐蔽工程质量签证验收。
(11)项目部组织一月一次的质量大检查,安全质量组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质量大检查,并进行测评做好记录。
2、 劳务施工队责任
(1)按项目技术人员技术交底书、设计图纸、验收规范等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每一道工序正常组织施工。
(2)严格遵守项目部制定的质量管理规定、办法制度,层层落实质量责任制。 (3)按照施工技术要求,制定并完善各种质量保证措施,避免质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4)定期对工人进行质量意识教育,按照技术交底书的要求,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5) 针对各种质量通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6) 负责隐蔽工程的自检及报请项目部检验工作。 (7)配合项目部每月组织的质量大检查。 三、 奖罚措施
1、工程质量奖罚按照《工程质量管理处罚细则》实施。
2、出现质量事故须负法律责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要负主要质量责任。
此责任状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项目部一份,分公司存档一份。 (附各职能部门质量管理责任制及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实施细则) 分公司负责人(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负责人)签字:
2016年 月 日
南通市常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责任状
为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现将本项目部(项目经理)质量责任明确如下:
1、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经理为:、技术负责人为:、施工负责人为:、质检负责人为:。
2、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不得偷工减料。在施工时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
建议。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
3、项目部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和商品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配件等不得使用。
4、必须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和记录。
5、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以使用。
6、建立健全质量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质量意识教育培训,为经教育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工程竣工后,其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合同要求,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项目部应当代表公司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分公司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经理:
2016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工程全面质量管理的领导和组织者,对保证工程质量有决定性的作用。
1、对职工进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教育,提高质量意识,增强质量理念,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创优质工程竞赛活动。
2、领导职工贯彻国家和企业颁发的保证工程质量的规范、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并进行检查,对不合格工程交付使用者负直接责任。
3、正确处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关系,对因单纯工期而造成的质量事故承担责任。
4、组织本项目开展质量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活动。支持专职检查人员的工作,主持质量分析会议,不断改进工程质量。
5、掌握本项目的质量状况,严格执行质量奖惩制度,表扬重视质量的好人好事,批评忽视质量的不良现象,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质量事故。
6、每月亲自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针对重要问题亲自组织质量攻关。 7、组织参加各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分户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项目技术负责人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具体组织和指导。
1、组织领导本项目职工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各项技术规范、规程、质量管理制度,以及重大技术措施等,并在施工中进行严格督促检查。
2、对本项目的技术、质量问题提出技术组织措施,指导本项目职工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
3、主持本项目的质量事故分析会议,对交工工程质量好坏负有直接的技术责任。 4、主持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重大项目和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交底,以及重点工程控制(轴线)网测量的复查、审定和核准工作。
5、经常向职工群众进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全面质量管理教育,特别要亲自领导对统计方法的推广和应用。
6、掌握本项目工程质量情况,对质量好的典型要及时推广,违反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的现象有权随时制止。
7、大力支持专职质检员的工作,主持本项目每月一次的质量检查。 8、参加本工程各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分户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施工工长质量责任制
施工工长是单位工程施工操作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对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1、组织领导班组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措施进行施工,并经常督促检查。
2、向班组经常进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普及全面质量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并指导QC领导小组活动,开展创优质工程竞赛活动。
3、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组织均衡生产,做到文明施工。
4、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及质量情况,认真贯彻质量计划和各种技术措施,组织班组工人开展自检、互检活动,主持工序交接检查和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组织质量公关。
5、认真掌握工程交接情况,及时填写施工日记,积极支持专职质量检查员的工作,并协助收集整理质量原始记录,及时填报各种质量报表。
6、及时表扬质量好的班组和个人,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质量低劣者必须责令返工或改正,认真贯彻质量奖惩制度,对造成质量事故责任人及时上报,不隐瞒或袒护。
7、对负责的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对交付的不合格工程返修费用负直接责任。
专职质量检查员质量责任制
各级专职质量检查员对施工质量负直接监督检查把关责任,
1、协助施工工长和工人班组搞好自检、互检,经常分析工程质量情况,随时掌握工人班组和单项工程质量动态。
2、收集、整理各分项工程和各工种操作质量的原始就;记录,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填报各种质量报表,建立质量档案。
3、按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施工工长组织评定的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有权责令整改、返工、停工。
4、当好“三员”,即质量检查员、“质量第一”的宣传员、技术操作的辅导员。 5、掌握质量管理常用的统计方法计算、分析和应用。
6、要做到“一身正气,袖清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正确反映质量情况,大胆行使质量检查员的权限,积极协助领导开好质量评定分析会,当好全面质量管理的参谋。
生产班组长质量责任制
生产班组长是班组施工操作的组织者,对分项工程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1、对并组人员经常进行“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树立“为用户服务”和“下道工序就是用户”的思想。认真贯彻质量管理制度和各项技术规定,全面负责组织并班组的质量自检、互检和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
2、领导本组人员严格按图纸、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向国家多交优质工程。
3、搞好文明施工,保持良好的生产秩序.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帮助本班班组成员练好基本功,不断提高大家的操作技术水平。
4、把好材料使用质量关,各种配合比关。对不合格的材料有权拒绝使用;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应上道工序不接,下道工序不交。对班组新施工的分项工程质量负操
作和经济责任。
5、组织本班组做好质量评定工作。按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按时填写各种原始记录,统计报表,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分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努力解决。
职能部门岗位质量责任制
积极参加图纸会审和交工工程使用效果的调查研究,提高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编制水平,及时解决工程质量上的技术问题 ,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编制质量负责。
生产部门:充分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做好日常的生产组织和管理工作,坚持青年程序施工,认真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组织均衡生产和文明施工,对不按工艺,违反规程指导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负责。
计划部门:负责汇总质量计划,协同制定先进合理的质量计划和措施计划.考核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检查督促质量措施计划的执行。
材料设备部门:做好材料采购、运输、储存、供应工作,保证所供应的原材料外购件和协作件的质量.做好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保证设备的维修质量,不断提高设备的完好率。
劳资部门:合理调配劳动力,加强对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在竞赛、评比、工资和奖励等方面重视对提高工程质量上的贡献。
材料采购、检验、保管质量责任制
1、现场管理在建筑企业中料具管理方面是重要的一环,要做到文明施工首先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所以各级领导要把现场管理列入议事日程,经常做到督促检查,使之不断的有所改进和提高。
2、施工现场在开工前要做到“三通一平”,在此基础上,按照平面布置图对现场
的料具要进行合理堆放,即使方便班组的使用又要减少现场的二次搬运。
3、对于所在地的地方材料砖、灰、砂,要做到砖成丁、砂成方。
4、把好现场材料验收关,材料进场,要加强“四验”制度(验规格、数量、品种、质量),达到品种对、规格好、质量精、数量足的要求,材料验收后要做出收方记录,所进场材料每验收一批,立即登记,待正式办理入库手续时,办理一批,注销一批。
5、进场的水泥应加强妥善保管,施工现场设置的水泥库要抹水泥地面,以防水泥的损耗,水泥入库时应按品种、型号、出厂日期、进场批次分别码堆,层高不超过十袋,发放上时应坚持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
6、施工队及施工现场,对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要设专库保管,并设到安全地点并远离木材仓库。
7、对发现现场的铁木制品,要按品种、规格入库妥善保管以防止雨淋,日晒造成损坏或丢失。
8、施工现场要经常保持清洁,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发挥生产班组长,料具干部的积极作用,做到随时操作随时清理,边清理,利用,真正做到文明施工。
9、现场材料的蚝用要逐步加强限额领料制度, 限额领料是监督材料合理使用,防止浪费,减少损耗的有效办法,可以促进企业的经济核算,节约材料,降低工程成本。
10、限额领料单是由工长或定额员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出所需材料的数量进行签发,现场材料人员依据所签发的限额领料单进行发料和考核。
11、现场材料人员依据限额领料单,随时掌握生产班组用料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会同工长加以解决,并经常检查、考核混凝土、砂浆配合比,防止水泥的超用。
12、各施工现场要建立单位工程核算台帐及核算表,此项工作是积累单位工程耗用材料及施工小组耗用材料的情况。
工程质量监督评检制度
凡施工任务的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由单位工程负责人(工长)通知项目质量检查员和生产小组质量检查员进行质量评检工作,检查资料、实测实量、确定质量标准。对于每日生产小组的“三检制”应在工长的组织下进行,并做好小组自检记录(台帐),项目部质量检查员应经常检查小组台帐。
单位工程竣工后,根据分部、分项工程评定标准,确定单位工程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分为优良品、合格品和不合格品三类,对于不合格品必须返工。本项目质量必须确保优良标准,争样板工程。项目部及生产小组应积极推广“三检制”、“样板作业制”、“记名挂牌制”、“交接检制”,开展“流动红旗”、“争创全优”、“评定标兵”等竞赛活动。把住操作质量关。
自检的办法:以操作本人或本小组范围,进行小组或个人的日、项、部位检查。 互检的办法:以本小组操作人相互之间检查,或同工程小组之间的检查。
交接检的检查:以分班作业,同工种进行的交接检查或同一施工部位工种之间的交接检查(如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工检查胎模情况木工检查钢筋情况,混凝土工检查木工情况,混凝土后检查全面情况)。确保每道工序质量合格。
对于施工工程的主要项目(如地基基础工程、砌体工程、构件工程、吊装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等)完成后,质量检查要做为一道工序插入到施工中。
凡每月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和竣工的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应于本月二十五日前将质量评定情况,填报上报公司质量部门。
三检制度
一、自检
1、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进行自检,
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准继续进行施工。
2、班组长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必须按相应的质量验评表中所列的检查内容,在施工过程中每项检查班组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在完成后会同质量检查员进行自检,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经自检达标后方可提请工长组织验收。
3、工长除督促班组认真自检、填写自检记录,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外,还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在班组自检合格并且有自检记录的基础上,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提请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进行质量核验。
4、项目经理必须认真地组织专职质量检查员、有关工长、班组长进行分项工程质量核验(如无特殊原因时可委托项目部其他人员代理),专职人员在核验时,要先查阅班组自检记录,无班组自检记录时,不予进行质量等级核验评定。
5、项目经理在未经专职质量检查人员进行核验的分项工程,或虽经核验未达标时不得安排进行下道工序。否则要追究责任直至罚款。
二、互检
1、工种间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插入前,项目经理必须组织交接检查。由双方工长填写“工种交接检查表”,经双方认真检查并签字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交接检查或虽经交接检但未达到要求的分项工程,接受方可拒绝施工。
2、成品保护交接检:
A、预制水磨石、大理石、陶瓷锦砖等高级装修地、墙面壁纸、照面板、高级细木装、高级暖卫瓷器活、电器具等,均应与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交接检查表”。进行交接签证。
B、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对已施工的成品进行保护,在施工过程中始终要有防止成品、半成品损坏(或污染)的有效措施。
C、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如不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如果发生成品污染、损坏、丢失时,由负责上道工序的单位承担后果。
D、对已经办理成品保护交接检的细部,如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做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后果。
三、专检
1、所有分项工程“隐检”、“予检”项目,必须按程序做为一道工序,提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未经专检人员进行检验、评定的项目,若虽经检验、评定未达到质量标准的项目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违反此规定的责任者,专检人员有权对其罚款五十元的罚款权。
2、专检人员进行分项工程质量核验前要先查阅班组自检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做到无自检记录或其不符合要求时,不予进行检验,以促进班组质量管理工作,对有自检记录的分项工程,在核验评定时应会同项目经理组织工长、班组长共同进行。并依专检人员核验收评定的质量等级为准。
3、专检人员在核验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时,必须按质量标准、质量控制设计目标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主动协助工长、班组长搞好质量管理核工程质量。要注重抓薄弱环节、抓重点部位、抓防止(治)质量通病及抓隐、预检工作。
质量样板制度
1、本项目为公司年度工作规划中确定的合格(优良)工程,必须实行样板制。 2、工程中的模板、钢筋、砌砖、钢、木、铝合金门窗、隔断、细木装饰、油漆、喷浆、裱糊、厕、浴间防水及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等项目,电气、煤气、通风、电信等主要建筑设备安装分部工程,在大面积施工之前必须分栋号、按工种、班组分别做样板间、项,有条件的应做样板层。
3、做样板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规程、标准、施工图说及质量控制设计目标要求进行施工。对已完成的样板需要班组、工长自检达标的基础上,由项目经理填报“分项样板验收鉴定单”,质检部门和有关领导鉴定达到要求并签证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挂牌制度
凡年度质量工作规划中确定的当年和下年度竣工的装修优良栋号、结构优良栋号及所有合格的工程,在施工前必须悬挂:
1、在当年或下半年竣工的优良栋号的醒目处,在装修阶段前,悬挂“***工程综合质量控制设计”标牌,在结构施工前悬挂“主体分部工程质量控制时间表”标牌,标牌由土建项目班子负责人书写、悬挂。
2、在班组操作层醒目处悬挂或粘贴“班组质量设计”牌,由主管工长负责组织实施。
3、在工人操作地点醒目处书写或粘贴操作人员质量控制设计标牌或标志,由班组长负责实施,其内容应有班组名称、操作人员姓名、质量控制设计等级。
南通市常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1、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绘出施工图并将检查部位和数量在图纸上标明后进行编号。
2、根据公司《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应用指南》,对建筑结构尺寸偏差及现浇楼板裂缝、建筑几何尺寸、门窗安装性能、墙面地面和顶棚的质量、屋面和橱卫、阳台防水工程的质量、玻璃安装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等的工程质量进行详细的逐户检查尺量并做好记录。
3、检查中发现几何尺寸、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不符合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的,书面责成各施工班组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与复查内容要记入检查记录。
4、分户检验发现设计质量问题的,应书面通知设计单位提出方案并整改,整改与处理情况应记入分户检验记录。
5、分户检验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交由建设单位分户检验小组进行复查,单位工程分户检验小组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分户检验表根据公司《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应用指南》进行抽查并做记录,建设单位将分户检验的情况汇总后报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交给住户。
6、分户检验不合格的,严禁交付住户,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竣工验收组应当对分户检验工作进行随机核查。核查工作包括分户检验小组是否按规定填写分户检验记录,分户检验的内容是否存在缺漏、是否按规定整改,实物抽查的结果与分户检验记录是否存在异常差异等内容。核查工作对实物的抽查户数不少于工程总户数的1%,且不少于3户。
8、验收组对分户检验的核查中发现分户检验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经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组织验收。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回访制度
1、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设质量保修办法》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及屋面防水;内外墙装饰;楼地面工程;上、下水电气安装工程。
保修期分别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和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渗漏保修期为5年;其他分部分项保修期为二年。
在保修期内保修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我项目部在接到业主保修通知单后24小时内到现场了解情况,防水工程在通知后三天内修复,其他部位在五日内修复。
2、工程回访
我项目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企业形象,对竣工验收后的产品,定期派专人对业主进行回访制度。
回访期间应遵守小区管理制度,对业主要尊重,礼貌,不允许与业主发生顶撞、发生争论。回访人员应对业主提出的意见、批语虚心接受,立即整改。
南通市常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严肃查处施工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预防质量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制订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公司直属项目部和各分公司施工项目部。
2、对违反有关质量管理法律法规,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构成犯罪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细则执行。
3、本细则制订和实施的依据
(1)部门颁发的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措施手册》、《南通市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手册》及各省市有关质量管理文件等相关规范。
(3)南通市常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管理手册》、《管理体系程序汇编》。
4、公司技术质量部为实施本细则的职能管理部门,依照本细则履行日常检查和对违章行为处理的职能。
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和项目部履行日常检查时,可参照本细则实施处罚。 公司技术质量部例行检查中可参照本细则实施处罚。 5、对违反质量管理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二、处罚形式
由技术质量部开具罚单报总公办(分公司)审核后,递交公司(分公司)财务直接扣款。
三、现场质量管理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处罚5~10万元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处理不得当,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 2、在省部级质量检查中被停工整改或通报批评的;
3、发生模板支撑系统、支护围护及外架系统倒(坍)塌,造成人员伤亡的。 (二)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处罚1~5万元
1、发生较大质量事故,处理得当,未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
2、发生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含2万元)10万元以下或重伤2人以下的一般质量事故的;
3、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建筑施工质量和建筑市场有关法律法规,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筑业相关监管单位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
4、在市级质量检查中被停工整改或通报批评的; 5、由于项目部管理等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
6、发生模板支撑系统、支护围护及外架系统倒(坍)塌,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 7、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隐瞒不报的;
8、工程连续二次不能通过竣工验收(分户验收)或当地质监部门不予办理备案手续的;
9、工程施工过程中,未按图施工,或发生重大结构变更、手续不全继续施工的。
(三)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处罚1000~5000元
1、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一般质量事故的; 2、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配备不齐全或岗位证书不到位的;
3、各项质量技术管理制度未上墙的;
4、未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专项方案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专项方案未及时审批就擅自施工的;
5、由于项目部自身原因,造成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给公司发函通报批评的; 6、对公司技术质量部检查中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不力的; 7、对专业分包单位审查不严、资质不符的;
8、混凝土、砂浆试块不合格,试块超龄期或经数理或非数理统计达不到要求的。 (四)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处罚500~1000元
1、进场的A类材料(钢材、水泥、外加剂、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等)合格证、复试报告不齐全,擅自使用的;
2、检验批、分项及分部工程施工验收未按施工程序进行;
3、中间结构验收实体检测不符合要求,经处理后仍未达到设计要求的; 4、主体结构未经验收先行粉刷的。 四、分部分项工程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土方工程:
1、回填土土质不符合要求的,一经使用每间(处)罚款100元,并责令换土、
返工;
2、基槽与房心回填不按要求进行分层夯实者,每间(处)罚款100元,并责令其返工;
3、灰土必须过筛、配比准确,拌合均匀,湿度适宜,分层夯实,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二)砌筑工程:
1、砌筑用材料不按规定浇水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砌墙不立皮数杆或不按皮数杆砌筑,每处罚款100元; 3、组砌方法不正确,每处罚款100元;
4、砌筑不按规范要求留斜搓,留直搓者每处罚款100元; 5、砌体砂浆饱满度低于80%,每处罚款100元,并责令返工; 6、砌体灰缝过大,瞎缝、透明缝、通缝,每条缝罚款50元; 7、墙垂直度偏差大于15mm者,每处罚款200元,并拆除返工;
8、利用过夜砂浆砌筑,或墙体砂浆强度低于设计强度95%者,拆除后每处罚款500~1000元;
9、木砖和防腐木楔不做防腐处理,不按规定放置或少放者,每块罚款50元; 10、不按规定放置拉结筋,每少放一根罚款50元,并拆掉补放; 11、配置砂浆没有配合比通知单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2、配置砂浆计量不过磅,外加剂无准确计量,一车(次)罚款50元; 13、大于30mm的找平层不用细石混凝土,一处罚款100元;
14、超过30cm宽的预留洞口未设置混凝土预制过梁者,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三)钢筋工程:
1、使用未经复试合格的钢筋一次一种罚款500~1000元;
2、钢筋半成品制作达不到规范、设计要求,如主筋锚固长度不足,弯起点位置不对,箍筋弯钩不够1350抗震要求,平直段不足10d者,每发现一个罚款50元;
3、结构钢筋绑扎成型后浇筑前无保护层垫块者一处罚款20元;
4、成排柱、组合柱的钢筋在浇筑前,不做横竖拉线位置固定,导致轴线位移的发现一根柱罚款200元;
5、凡竖向钢筋,上口在浇混凝土前不做锁口箍筋导致钢筋偏移出现明显弯折的每根罚款50元;
6、受力筋、架立筋、支座钢筋等搭接位置不正确,搭接倍数不够的,一处罚款50元;
7、绑扎后的钢筋受油污污染,每一处罚款100元; 8、箍筋绑扎有松扣者每处罚款20元;
9、绑扎后的钢筋模板内有杂物,如绑丝、卡扣、木块、松散混凝土、锯末、纸、尼龙袋、土块等,浇筑前每发现一处罚款20元,并责令其清理干净重新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如发现未清理干净已进行施工一次罚款500元;
10、绑扎好的钢筋,不准随意踩踏,必须搭设施工走道,否则出现钢筋踩乱变形一处罚款100~500元,并要求整改;
11、钢筋绑扎必须达到纵横通顺,横向平直,间距均匀,绑扎牢固,箍筋竖向垂直,横向水平,间距均匀,绑扎牢固,观感清晰、整洁,否则责令其整改并罚款100元;
12、预留洞口、施工洞口不按规定加设钢筋者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四)模板工程:
1、支设组合柱模板必须对柱脚清理干净,未清理者发现一处罚款50元; 2、支模堵洞严禁用砖头、加气块、泡沫块、尼龙块等,发现一处罚款50元; 3、支模找平、找正必须拉通线,发现做“眼活”的一次罚款50元; 4、模版支设位置、标高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者,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5、支模方法必须按规程支设,保证刚度、强度和稳定性,出现崩模、胀模等情况,每发现一处罚款500~1000元;
6、模板拆模未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同意者,私自拆模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五)混凝土工程:
1、配置混凝土必须有试验室配合比通知单,无配合比通知单的,停工并罚款500~1000元;
2、混凝土涨模大于20mm者,每处罚款100元;
3、混凝土漏振,出现蜂窝、孔洞、露主筋者,每处罚款50元; 4、混凝土施工缝施工时未铺垫砂浆,产生夹渣现象,每处罚款50元; 5、混凝土断面小于设计尺寸1cm以上,每处罚款200元; 6、混凝土表面棱角损坏严重者,每处罚款50元; 7、混凝土表面未二次压面者每处罚款50元;
8、组合柱混凝土产生漏振、断节者返工,每根柱罚款200元;
9、成排柱横竖不顺线,位移垂直≧10mm者,每根柱罚款200元; 10、混凝土不按规定养护,每发现一次每次罚款200元;
11、擅自向混凝土运输车及泵车料中加水改变混凝土水灰比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2、混凝土浇筑时各工种必须安排人看模和看护理钢筋,如发现未安排人看模和看筋一次罚款200元。
13、混凝土浇筑完之后在终凝时间里不允许上人或拆模,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过申请批准,违反者一次罚款500元。
14、现场管理人员发现问题交待之后,不及时整改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屡教不改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六)预制构件工程
1、外购预制构件,如空心板、梁等,必须有合格证,无合格证或合格证到场不及时者,不准安装,否则每件罚款100元;
2、现场预制构件必须有配合比,无配合比者罚款100元。 (七)装饰工程:
1、门窗洞口必须按施工规范或设计要求做护角,不做或做的不合格者,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2、外墙大檐,窗口、外门口上沿,雨篷檐等凡出墙大于6cm的出檐,都必须做滴水线,不按要求做者,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3、所有装修项目必须严格按施工工艺流程施工,违反操作规程者,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4、阴阳角不顺直,不方正,每处罚款20元; 5、墙面面砖破损,每块罚款10元;
6、抹灰污染门窗、箱盒、管道等不清理,或落灰不清理者每发现一处罚款20元;
7、门框与墙体缝隙不按规定塞实者,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8、外墙面、有防水要求的房间不得渗漏,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9、房间净开间、净进深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超过2cm者,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0、楼层净高与设计高度相差超过2cm者,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1、楼层高度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超过2cm者,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2、临空高度在24c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每发现一处不符,罚款200元;
13、防护栏杆的栏杆垂直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每发现一处不符,罚款100元;
14、普通楼地面出现空鼓、起砂、裂缝、周边不对称,斜边、缝隙不顺直;磨石地面出现空鼓、黑斑、断条;板材地面出现色彩不协调、色差明显,超过标准规定者,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5、地面空鼓面积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多于2处者,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6、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标高差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7、地面水平度,当开间(进深)5m以内不超过20mm,当开间(进深)超过5m时每延米不超过5mm,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8、门窗框安装固定间距大于施工规范规定者,每处罚款50元; 19、油漆污染小五金者每件罚款10元; 20、木门窗的上下侧边漏刷油漆一处罚款50元;
21、铝合金门窗外侧不打长扁形出水孔,框内侧连续缝隙处不大胶,每处罚款50元;
22、门窗安装好后,经检查不方正者,罚款100元并责令返工重新安装; 23、外窗台净高不应低于0.90m,如低于0.90m应采取防护措施,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24、门窗玻璃无安全认证标志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5、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六层以上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每发现一处不符,罚款200元;
26、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2m。每发现一处不符,罚款200元;
27、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每发现一处不符,罚款200元; 28、电梯门净宽不得小于0.80m。每发现一处不符,罚款200元; 29、首层疏散外门净宽必须大于1.1m。每发现一处不符,罚款200元; 30、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净高不应小于1.2m。每发现一处不符,罚款200元;
31、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净高不应低于2.000m;机动车库车道净高不应低于2.20m,车位净高不应低于2.00m;自行车库净高不应低于2.00m。每发现一处不符,罚款200元;
32、墙体保温材料未按要求进行检测的,罚款500元; 33、外墙保温现场检测不合格的,罚款1000元; 34、保温(节能)专项验收不合格的,罚款2000元。 (八)屋面工程:
1、屋面防水不按施工规程施工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2、凡高出屋面的女儿墙、管道、烟道以及基础等根部阴阳角处,在做找平层、防水层时,必须做出R≧150mm的圆弧,做得不合格的,每处罚款100元;
3、防水卷材粘贴不牢、空鼓、翘边,每处罚款50元; 4、卷材收头处理不细致、不美观、每处罚款50元;
5、屋面保护工作不到位,每发现一处垃圾、积水,或者各类物品堆放的,罚款50元;
6、屋面出现渗漏,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九)暖卫工程:
1、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管材、器具、附件一次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重换合格材料;
2、使用无合格证明的材料一次罚款200~1000元;
3、穿楼板、墙体的热水管不加钢套管少一个罚款50元,并责令整改;
4、套管安装位置、高度不符合要求者,一次罚款50元; 5、丝扣连接外漏麻丝不清掉一个头罚款20元;
6、镀锌钢管丝扣连接外漏丝扣不刷防锈漆一个丝头罚款10元 7、钢管焊接后不合格一个罚款50元
8、角钢支架用气割且不磨光,外头不做45。切角一个罚款50元; 9、用冲压弯头代替煨制弯头一个罚款50元;
10、穿墙、楼板管道不做预留洞,任意开洞,视情节罚款100~300元; 11、地漏作法不合格或周围地面倒坡,返工后一处罚款100元; 12、管道背后银粉漆漏刷,补刷后视情节罚款50~200元;
13、支架、卡子、挂钩、拉杆数量不够、不垂直、不做防锈漆和面漆一个罚款20元,并补做和刷漆;
14、各种管道不得出现渗漏,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5、出屋面的各种管道高度就符合规范要求,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十)电气工程:
1、钢管流体管暗配接头不加套管每个头罚款50元; 2、暗配管凸出墙面者罚款50元; 3、钢管不按要求防腐者一次罚款100元; 4、灯具等安装不牢固脱落每发生一次罚款200元; 5、预留管路不通者,开放型剔凿者一次罚款500元;
6、钢管管口不打喇叭或不加护口者一处罚款50元; 7、不按要求安装吊装、卡子等预埋件者每个罚款20元;
8、所有导线、灯具、盘柜、开关、插座、管材必须有合格证,使用残次品一次性罚款500元。
(十一)技术保证资料:
1、工程技术资料签字非本人所签者或资料整理较乱、不符要求的,罚款1000元;
2、原材料质保单、合格证不齐全,或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者,罚款500元; 3、原材料复试报告以及其他试验报告不全或弄虚作假者,混凝土、砂浆试块漏做等,罚款500~1000元;
4、工程开工一个月后无标准试块养护室,或者有养护室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罚款500~1000元;
5、计量器具配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元;
6、工程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或签章手续不及时不齐全与工程进度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500元;
7、对专业分包单位资料控制不严、造成残缺的,罚款500元; 8、技术资料不及时上交或上交不齐全者,罚款500~1000元。 (十二)其他
1、施工作业期间,项目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违反质量管理规定,因个人原因造成项目经济损失或造成自身、他人人身伤害的,由本人依据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公司检查人员在现场进行质量检查、违章行为取证时,被检查单位的任何人员不得在言语、行为上对公司检查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对违反本条规定的单位将进行一次性罚款5000元,对公司检查人员造成精神、身体伤害,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处罚程序
1、在执行处罚时,检查人员应对违章行为进行取证作为处罚依据。
2、检查人员在检查、取证和处罚过程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否则将翻倍处罚。
3、检查人员对现场进行质量检查的同时,应对违章人员进行纠正或者追究其质量事故责任同步实施,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
4、在执行项目部质量检查时,项目部存在质量隐患的,检查人员应出具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并由执行人和被查的项目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一份由公司技术质量部录入档案,作为对项目部复查时的凭证,另一份留项目部作为整改的依据。若项目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确认,执行人双签见证,实行留置送达。
5、由检查人员对违章行为出具处罚单。处罚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被处罚项目部经理作为处罚的凭据;一联公司(分公司)技术质量部留底;一联送公司(分公司)财务部。
6、被处罚的项目部经理和管理人员,如果对处罚有异议的,可在被处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总公司(分公司)总工办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经查实确属依据不足处罚错误的,应取消或变更处罚纪录,并书面通知各相关单位予以更正。
7、在公司(分公司)技术质量部平时巡查及每月质量检查时,对工地存在的质量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工地必须在通知书所要求的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复查中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项目部进行处罚,并继续整改;第二次复查时仍未整改的要加倍处罚,依此类推,直到整改落实为止;同时对在第二次复查时仍不合格的项目部,将暂停工程款的拨付及其他相关事务的办理,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六、附则
1、检查人员应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检查人员在执行处罚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内部批评、通报批评和调岗等处分。施工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并及时提出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重大立功行为,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对个人给予200~500元奖励。
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经核实确因检查督促不到位的,由总公司(分公司)总工办对质安部进行处罚。
4、本办法由总公司(分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并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
南通市常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奖罚办法,提高我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下属各单位、各项目部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奖罚。
“各单位”,是指公司机关(含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 “有关人员”是指所有合同制职工、临时工、返聘人员和民工(含成建制民工)。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在各项生产和管理活动中,自觉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增强安全意识,履行安全职责,避免违章行为,应该成为对全体员工的基本要求。因此,本办法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从严管理,奖罚适度,抓好典型,教育群众。
第四条下属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防护要按标准执行,安全措费要及时到位,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伤亡事故统计指标,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办理,不准隐瞒、谎报事故或拖延事故报告期限。
第六条各级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总公司工程技术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日常工作的办理。
奖励
第七条公司对下属分公司或隶属机构的奖励: (一)奖励条件
全年无死亡事故;重伤率不超过0.5‰;无重大机械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场容场貌符合CI战略要求;工地安全达标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60%以上;管理工作符合以下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标准、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令行禁止,雷厉风行。
2、领导重视,做到“五同时”,支持安全部门的工作,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健全,专职安全人员配备率达到下述要求3万平米以下1人;3~5万平米2人;5~10万平米3人;10万平米以上4人。道路、桥梁、构筑物、市政、安装、装饰等工程按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1人,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2人,5000万元以上3人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含兼职)要保持相对稳定,并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技术业务素质。
3、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工伤事故等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责任分明,逐级付诸实施。
4、严格对劳务队伍的录用、管理,严禁使用不成建制和无安全资质的施工队伍,杜绝以招代管和私招滥雇。要同各个分包单位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协议),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责任。
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安措费、临设费合理使用,满足现场安全和文明达标需要。严把各种防护用品的采购关,杜绝假冒伪劣防护用品流入施工现场。
6、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例会,听取一次各项目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7、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8、加大现场管理力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做到干一项工程,树一方信誉,不得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受到当地和有关部门的批评、曝光,不准隐瞒事故或化解指标。总公司检查时,要求纠正或限期整改的问题行动快,效果好,类似情况不重复发生;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时,合格工地达到100%,优良工地达到60 %以上;建设部及所在省、市大检查时,无不合格工地,被查工地的整体水平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二)奖励的范围、标准:
对已经签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状的分公司或隶属单位,按责任状的规定兑现奖罚;没有签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状的,按如下范围、标准奖励:
1、经考核,安全指标全面完成,并达到“奖励条件”中各项要求的,奖励分公司经理、、分管副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各2000元;奖励积极为安全生产做出较大贡献、成绩突出的机关科室有关人员1000~~3000元。
2、对于没有全面达到奖励条件的,视综合考核情况和缺项多少酌情扣减奖励金额;虽无伤亡事故,但态度消极,业绩平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停滞不前或无突出成绩的,不予奖励。
3、连续两年以上符合上述奖励条件,且管理工作逐年深化,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年年有新举措的,从第二年起,奖励额度比第一年提高15%。
4、对在建设部、总公司和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安全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的,领导、业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酌情给予奖励。
第公司对项目经理部和个人的奖励:
1、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指标和标准由公司
统一掌握,奖励标准按同年度企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执行。被评为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公司和建设部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2、总公司根据每年安全生产的总体情况,对总部有关部门及人员给予适当标准奖励。
3、对预防重大事故、排除险情、抢救人民生命财产有功人员或集体,由所在基层单位核准并上报先进事迹材料,给予300~5000元奖励;事迹特别突出的,报公司安委会批准,给予500~~20000元奖励。
4、总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时,对在安全管理、施工现场防护、文明施工等方面做出显着成绩的个人,检查组可酌情给予200~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处罚
第九条发生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同时对单位和主要领导给予经济处罚。其中,已签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状的,按责任状中所列处罚标准执行,没有签定责任状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一年内死亡一人罚单位30000元,罚经理、、分管副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各2000元;重伤一人,罚单位5000元,罚经理、、分管副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500元。
(二)一年内死亡超过一人次的,从第二人起加倍罚款。其中一次事故造成多人伤亡或构成四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每死亡一人罚单位60000元,罚经理、、分管副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各4000元;每重伤一人罚单位10000元,罚经理、、分管副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1000元;每轻伤一人罚单位2000元,罚经理、、分管副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500元。罚款累计计算。
第十条在上级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检查时,出现下列情况要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
(一)每出现一个不合格工地,罚单位5000元。检查中凡分包专业单位被罚款的,总包单位也要承担同样数额的罚款。
(二)凡总包单位对安全生产不能实施有效监督,以包代管的,罚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含兼职)各100~500元。
(三)不按规定设置安全机构和人员、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薄弱、安全技术资料弄虚作假或残缺不齐、隐患严重、有综合评分不合格的工地和违章违纪人员等问题之一的,除限期整改外,对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处以500~2000元。
(四)总公司对下属各单位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及动态管理,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令项目经理部限期改,并对项目经理部主要责任人处以100~~2000元罚款。
1、未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单位技术管理各部门审核及技术负责人批准的。
2、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防护方案,制定防护措施的。
3、未按规定使用安措费或不按规定改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的。 4、未按规定配备安全人员和开展安全活动的。
5、开工前未申办安全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开工的。
第十一条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原因,被省、市电台、电视台、报纸和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项目经理部和分公司各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第十二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的,罚项目经理部1000~~2000元,罚分公司500~~1000元。
第十三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停工、终止承接工程或降低企业资质、吊销资质证书的,对项目经理部罚款2000~~5000元,对分公司罚款1000~~2000元。
凡有第十一、十二、十三条情况之一的,除对有关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外,取消分公司领导当年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状奖励。
第十四条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安全生产法》,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预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有章不循、无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要在纠正错误的同时,区别不同情况,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罚有关责任人100~~500元: 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 2、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和目标考核办法。
3、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未履行签字手续。 4、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或检查无记录;对安全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未做到“三定”整改、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彻底。
5、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年度计划、新入场工人或变换工种职工未进行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或无证人员从事特殊作业。
6、班组不开展安全活动或安全活动无记录、记录不全等。 7、工伤事故未按规定报告、处理或隐瞒不报。
8、无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布置图或未按图设置安全标志。
第十六条文明施工管理违反标准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罚主要责任人200~~500元并限期纠正:
1、现场围挡的设置~~没有沿工地连续设置或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达不到2.5米、一般路段的工地达不到1.8米。
2、工地封闭、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等不符合标准规定。 3、治安综合治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社区服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第十七条 “三宝”、“四口”、临边、脚手架方面的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安全帽不符合标准或不按规定佩带罚款20元;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不符合标准的罚款100~~200元;穿拖鞋、高跟鞋、背心或光背裸身作业罚款50~~100元。
2、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安全网封闭的罚款500元并限期纠正;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标准或未取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的,罚款500元并限期纠正;安全网未按规定搭设或搭设不符合要求的,罚搭设班组200~~1000元;安全网张挂不整齐、有漏洞或网内有杂物的,罚搭设班组100~~500元。
3、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防护无措施或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罚款500元;防护不严密,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4、通道口无防护棚或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部位无防护或防护不严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落地式外脚手架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等项目不符合搭设要求的,每发现一处,对搭设班组罚款100~~200元;小横杆设置、杆件搭接、架体内封闭、脚手架材质、通道设置、卸料平台等项目不符合搭设要求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100元。悬挑式、门型、挂式、吊篮式脚手架的搭设,还应根据各自的特殊要求进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每发现一处,视情节罚款50~~100元。
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使用建设部组织鉴定并发放生产和使用证的产品,且具有当地主管部门发放的准用证,违规采用的除要求停止使用外,罚款1000~~5000元。
8、脚手架搭设前无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或搭设完毕无验收手续罚款100~~500元,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无专项施工方案、无专家论证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5000元。
第十基坑支护和模板工程方面的处罚:
1、基础施工无安全支护方案或方案针对性差、基坑深度超过5米无专项支护设计(专家论证)、支护设计及方案未经上级审批等问题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2、基坑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罚有关责任人200~~500元。
3、基坑无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或通道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作业环境(安全立足点、隔离防护、光线充足等)等达不到标准要求等问题之一的,罚有关责任人100~~300元。
4、模板工程无安全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支拆模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现浇混凝土的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或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等问题之一的,对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5、模板立柱材料、垫板不符合要求、纵横向支撑及其间距没按规定设置、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或堆料不均匀、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模板存放不整齐或堆积过高、2米以上作业无可靠立足点、模板拆除区域未设警戒线且无监护人、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等问题之一,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6、模板拆除未经批准或拆除前无混凝土强度报告、模板工程验收无手续或验收内容未量化、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无走道垫板或走道垫板不稳不牢、作业面孔洞及
临边无防护措施、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等问题之一,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7、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模板支撑无专项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第十九条施工用电方面的处罚:
1、未编制专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不全面、安全措施针对性不强,罚责任人100~~1000元。
2、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封闭不严密、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之一的,罚款200~~1000元。
3、未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引线混乱、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等情况,每发现一处罚款200~~500元。
4、现场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低于2.4米未使用安全电压供电、潮湿作业或手持照明未使用36 V以下安全电压等问题之一的,对责任人罚款200~~1000元。
5、电线老化或破皮,线路过道无保护,电杆、横担或架空线路不符合要求,未使用五芯线(电缆)或电缆架设、埋设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之一,罚有关责任人200~~1000元。
6、电器装置的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或安装不合要求、用金属丝代替熔丝、变配电装置不符合安全规定等问题之一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7、未建立用电档案或档案只缺少地极阻值摇测记录、电工巡视维修记录、用电档案填写不真实或无人专管等问题之一,罚责任人100~~500元。
8、办公室、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如碘钨灯)灯具取暖照明,违者没收灯具
并罚款100~~500元。
9、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等用具,违者没收用具并罚款200~~500元。
第二十条物料提升机方面的处罚:
1、产品无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或未通过安装验收的不准使用,违者限期纠正,并对责任人罚款500~~2000元。
2、吊篮无停靠装置或停靠装置未形成定型化,无超高限位装置,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采用断电方式,高架提升机无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或无超载限位器等问题之一的,罚款200~~1000元。
3、缆风绳:组数不符合设置规定(架高20米以下时设一组,20~~30米设二组)、不使用钢丝绳或钢丝绳直径小于9.3毫米或角度不符合45~~60度要求、地锚不符合规定要求等问题之一的,视情况罚责任人100~~800元。
4、架体与建筑结构连接:连墙杆连接不牢,与脚手架连接,位置、材质或连接做法不符合有关要求等问题之一,对责任人罚款100~~800元。
5、在用的钢丝绳锈蚀、缺油或磨损超过报废标准,钢丝绳拖地或无过路保护,绳卡不符合规定要求等问题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800元。
6、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平台脚手板搭设不严或不牢,平台没有防护门或防护门不起作用,防护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防护棚不符合安全要求等问题之一的,罚责任人100~~800元。
7、吊篮无安全门或安全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高架提升机不使用吊笼,违章乘坐吊篮上下,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等情况之一的,罚款100~~800元。
8、架体安装拆除无施工方案或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架体垂直偏差或架体与吊篮间隙超过规定、架体外侧无立网防护或防护不严、摇臂把杆未经设计或安装不符
合要求或无保险绳、井字架开口处未加固等问题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9、传动系统:卷扬机地锚不牢固、卷筒钢丝绳缠绕不整齐、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小于15倍卷筒宽度、滑轮翼缘破损或与架体柔性连接、卷筒上无防止钢丝绳滑脱的保险装置、滑轮与钢丝绳不匹配等问题之一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10、无信号联络或联络方式不合理、不准确的,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11、卷扬机无操作棚或操作棚不符合要求的,罚有关责任人100~~500元。 12、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无避雷装置或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500元。
第二十一条外用电梯(客货两用电梯)方面的处罚:
1、电梯安装与拆卸未制定方案、拆装队伍没有取得资格证书、电梯安装后无验收或验收单上无量化验收内容、拆装无安全技术交底等问题之一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0~~1000元。
2、吊笼安全装置未经试验或不灵敏、门连锁装置不起作用、地面吊笼出入口无防护棚或防护棚材质搭设不符合要求、每层卸料口无防护门或有防护门不使用、卸料台口搭设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之一的,对责任人罚款200~~800元。
3、司机无证上岗作业、每班作业前不按规定试车、不按规定交或无交接记录等问题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4、荷载超过规定或乘载人数无控制措施、未加配重(指设有配重的电梯)载人等问题之一的,罚款100~~500元。
5、架体垂直度超过说明书规定、架体与建筑结构附着不符合要求或附着装置与脚手架连接、无联络信号或信号不准确等问题之一的,罚款200~~500元。
6、电气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电气控制无漏电保护装置的,罚责任人200~~500元。
7、在避雷保护范围外无避雷装置或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500元。 第二十二条塔吊方面的处罚:
1、塔吊安装拆卸无作业方案或作业队伍无资质证、安装完毕无验收资料或责任人签字、验收单上无量化验收内容等问题之一的,罚责任人200~~2000元。
2、无力矩器或力矩器不灵敏,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装置或限位器不灵敏,吊钩、卷扬机滚筒无保险装置,上人爬梯无护圈或护圈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之一的,罚有关责任人200~~2000元。
3、塔吊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墙装置或附墙装置安装不符合说明书要求、移动式塔吊无夹轨钳或有夹轨钳不用等问题之一的,罚款200~~1500元。
4、司机或指挥人员无证上岗、高塔指挥人员不使用旗语或对讲机等问题之一的,罚款300~~1000元。
5、固定式塔基础不符合设计要求,移动式塔吊路基不坚实、不平整、无排水措施,枕木铺设不符合要求,道钉与接头螺栓数量不足,轨距偏差超过规定,轨道无极限位置阻挡器等问题之一的,罚款200~~1500元。
6、移动式塔吊无卷线器或卷线器失灵,道轨无接地、接零,塔吊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等问题之一的,罚款200~~1500元。
7、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无防碰撞措施或措施不可靠,对责任人罚款500~~2000元。
第二十三条起重吊装方面的处罚:
1、起重吊装作业无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未经上级审批或方案针对性差,罚有关责任人200~~1000元。
2、起重机无超高和力矩器、吊钩无保险装置、起重机未取得准用证或安装后未经验收等问题之一的,罚责任人200~~1000元。
3、起重扒杆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扒杆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扒杆使用前未经试吊等问题之一的,对责任人罚款200~~800元。
4、起重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滑轮不符合规定,缆风绳安全系数小于3.5倍,地锚埋设不符合设计要求等问题之一,对责任者罚款100~~500元。
5、吊点不符合设计规定位置、索具使用不合理或绳径倍数不够等问题之一的,罚款100~~500元。
6、司机、指挥无证上岗或从事非本机型作业,高处作业无信号传递等问题之一的,罚款100~~500元。
7、起重机作业路面地耐力达不到说明书要求或地面铺垫措施达不到要求的,罚款100~~300元。
8、被吊物体重量不明就起吊或超载作业、每次作业前未经试吊检验等问题之一的,处罚责任人100~~500元。
9、高处结构吊装作业未设置防坠落措施,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无牢靠悬挂点,人员上下无专设爬梯、斜道等问题之一的,罚责任人200~~500元。
10、起重吊装人员作业无可靠立足点、作业平台临边防护不符合规定、作业平台脚手板未满铺等问题之一的,罚有关责任人100~~500元。
11、楼板(1.6米)或其它构件堆放高度不符合规定要求、大型构件堆放无稳定措施等问题之一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12、起重吊装作业无警戒标志或未设专人警戒,罚责任人100~~500元。 13、起重工、电焊工无安全操作证上岗的,每发现一人罚款300元。 第二十四条施工机具方面的处罚:
1、所有施工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持有本工种操作证,违者每发现一人罚款300元。
2、全部施工机具,必须是正规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性能良好,安全可靠,不允许使用自制的简陋机具,违者每发现一处对责任人罚款200~~1000元。
3、平刨: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无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无防护罩、用电未作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使用平刨和圆盘踞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具等问题之一的,视情况对责任者罚款300~~500元。
4、圆盘踞:电锯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无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传动部位无防护,未作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等问题之一者,视情况罚责任人300~~500元。
5、手持电动工具:I类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使用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等问题之一的,罚款200~~500元。
6、钢筋机械:机械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未作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钢筋冷拉及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传动部位无防护等问题之一的,视情况罚责任人200~~500元。
7、电焊机: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未作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装置,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器,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电源不使用自动开关,焊把线接头超过三处或绝缘老化,电焊机无防雨罩等问题之一的,视情况罚款200~~500元。
8、搅拌机: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未作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规定要求,操作手柄无保险装置,搅拌机无防雨棚,作业平台不平稳、不安全,料斗无保险挂钩或有挂钩不使用,传动部位无防护罩等问题之一的,对责任人罚款300~~500元。
9、气瓶:各种气瓶无标准色标,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平放,气瓶存放不符合安全要求,气瓶无防震圈和防护帽等问题之一的,视情况罚有关责任人200~~500元。
10、翻斗车:翻斗车未取得准用证,制动装置不灵敏,司机无证驾驶,行车载人或违章行车等问题之一的,视情况罚责任人200~~500元。
11、潜水泵:未作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保护装置不灵敏或使用不合理等问题之一的,视情况罚责任人200~~500元。
12、打桩机械:打桩作业无施工方案,打桩机未取得准用证,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无超高限位装置,行走路线地耐力不符合说明书要求,打桩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等问题之一的,对责任人罚款300~~500元。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所涉及的奖罚规定和有关问题,由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各单位在认真贯彻执行的同时,要注意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反馈安全信息,并对奖罚办法提出改进意见,以求更加完善。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关条款与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规定不一致,或有关内容本办法无具体规定时,按国家和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