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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三个月后还能要求警方开家庭暴力告诫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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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能。机关在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根据伤情鉴定的结果,如果构成治安处罚的,应该给予加害人治安处罚。如果达到犯罪程度的,应该移送机关立案进行侦查,按照刑事案件进行处理。当然对于家庭暴力情节轻微,够不上治安管理处罚的,由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五条 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 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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