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不存在,一般是因为以下几点原因导致的:
1、该进项没有退税认证;
2、出口退税系统进货号码录入错误;
3、认证时间错误,例如月底取得的下个月进项认证,这样下个月15号前自检会出现信息不齐疑点;
4、退税勾选方式错误,误操作为抵扣勾选;
5、稽核信息比对错误。 如果均没有问题,那就要考虑可能存在税务局为了发行,所以会出现增量的行为。
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决:
先看看号码录入是否对;看是否认证; 如果已经认证了,还出现这个疑点就是信息没有等到下个月申报。 信息一般会有两个信息,如一个是认证信息,一般认证后10天左右就会有(一类、二类企业比对认证信息),还有一个是稽核信息,认证后2-3个月才有信息(三类、四类企业比对稽核信息)。 因此外贸企业一定要知道自己是几类企业,这有利于判断什么时候申报退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四条 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管理工作。
第六条 对违反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