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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企业什么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

来源:华拓科技网

法律主观: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如下:

1、有获得安全生产教育权利和技能培训的权利,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2、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3、从业人员不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应承担的责任主要有行政和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五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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