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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期间的起算日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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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期限的起算日期为: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刑事拘留期间连续计算。

一、刑事案件上诉期限

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公诉案件的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上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上诉,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上诉人既可以向原审人民提出上诉,也可以向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实践中,通常是向原审人民提出上诉。上诉人还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向人民递交上诉状。由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都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因此,只要上诉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就不算过期。

二、判决下来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可以申请执行。时间起始点为:一般情况下,为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也就是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的日期。。特殊情况下,如果规定履行期间的,从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此时你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三、离婚冷静期遇上节假日怎么办

当事人提出离婚申请,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就以申请日为第一天,开始计算30天,如果赶上节假日,则从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算起。冷静期满后,如果双方当事人30天内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视同撤回离婚申请,并且在该期间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相当于双方未达成共识,则双方可到诉讼离婚,或者选择继续一起生活。因此,离婚冷静期届满后,遇上节假日的,则从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计算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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