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消费者在汽车缺陷信息发布后,如果发现自己购买的车辆存在该缺陷,可以向生产企业或销售商索赔。如果生产企业或销售商不认可消费者的索赔请求,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等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法律依据: 1.《消费者权益保》第四章第十七条: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2.《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生产企业应当在召回计划实施期限内对召回车辆实施免费维修,或者提供与召回缺陷有关的免费零部件更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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