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被收购,重新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一般没有赔偿。但公司被收购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给一家公司供货,现在他们不用我的货了,有一单尾款也始终拖着不给办,我反复要款也不给办,我该怎么办?
对方久拖货款不给的,当事人可以及时催告其支付;对方拒绝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去向仲裁结构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直接向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公司重组,解除合同,重新签订合同是否需要补偿
公司重组员工是否有赔偿,视情况而定:1、公司重组之后,如果没有和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就没有经济补偿的,因为这个时候原由的劳动关系是没有改变的,只需继续履行合约;2、如果公司合并之后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资产重组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依法支付员工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分公司可以不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的分支机构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相对人请求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是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决议程序的除外。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司的分支机构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相对人请求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不予
让我去税务局开了10税票给他,然后给了他之后,也一直没有还我,这样他公司算不算偷税漏税?
法律分析:发现公司偷税漏税可能直接向当地的税务局进行举报;同时可以采用书信的方式,也可以采用电话的方式来进行处理,但在举报的时候必须要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能让税务机关进行受理自己的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商学院入股,没有签订合同,没有看到过具体账目出入(只有电子表格数据),没有公布过具体经营项目?
入股未签合同一般情形下是不可以退的,已经变更股东名册以及签发新的出资证明书的,入股人已经具有了股东的资格。要退股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或者是在法定情形下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等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