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起始日期开始计算。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有所不同,如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等。根据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需办理登记并领取土地使用证,方可取得土地使用权。
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权从办理的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起始日期开始计算。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拓展延伸
土地使用权的计算起始时间如何确定?
土地使用权的计算起始时间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权的起始时间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首先,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日期来确定起始时间;其次,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日期或交付条件来确定起始时间;还有,根据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发证日期来确定起始时间。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一些特殊规定,因此在确定起始时间时,还需参考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
结语
土地使用权的起始时间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来确定的,一般可根据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起始日期计算。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有所不同。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依法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具体的土地使用权起始时间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确定。根据不同地区和土地类型的特殊规定,确定起始时间时需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