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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设立的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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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住权设立的方式有哪些

1、居住权设立的方式如下: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双方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办理居住权登记;

(2)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居住权有哪些法律特征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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