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的,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那么你随时都可以向机关报案的,这个是不受时间的。同样重要的是要注意,如果10岁以下的儿童或2岁以下的儿童不受时间,精神疾病或弱智人士不受时间。
根据失踪人员具体情况和查找工作的需要,询问笔录应当尽可能记载以下内容:
1、求助人姓名、住址、单位、与失踪人员的关系及联系方式;
2、失踪人员姓名、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血型、身高、体貌特征特别是显著体表和牙齿特征。口音、交往关系、有无精神病史、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车辆号牌、驾驶证号码、电话号码及QQ、MSN等网络联系号码。
3、失踪人员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者就读学校;
4、失踪人员最后出现的时间、地点;
5、失踪前的言行、穿着服装、携带物品
6、失踪人员的爱好、习惯、失踪前打算参与的活动、经常活动的地点;
7、求助人认为可能的失踪原因和失踪人员可能的去向;
8、失踪人员亲友、所在单位等通过其他途径和方法自行查找的情况,并告知求助人继续自行查找的必要性。
9、与失踪人员相关的其他情况。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