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拓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转院报销和不转院报销比例

转院报销和不转院报销比例

来源:华拓科技网

法律分析:在调整转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方面明确:转往省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城镇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一调整为55%;城乡居民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一调整为45%。在未转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方面明确:异地安置和转诊转院外,参保人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城镇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一调整为40%、城乡居民为3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