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理需要怎么申请
1、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窗口:发起人至窗口进行咨询、材料领取等。
2、业务主管部门:发起人至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取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如果申请组织类别属直接登记范畴,此步骤省略)。
3、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窗口:发起人提出筹备申请、递交材料,办理名称核准,进入筹备阶段。
4、发起人至银行开立临时账户、至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等手续。
5、业务主管部门:携带筹建准备的全部资料,办理并领取业务主管部门准予正式成立的批文。
6、市民政局窗口:凭业务主管部门准予正式成立的批文,办理并领取民政局准予正式成立的批文。
7、市民政局窗口: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8、市窗口:刻制印章核准(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等)。
9、国税一分局主办税厅及各延伸点、市地税局主体征收大厅(枫林路28号):办理相关税务手续(税务分局进行纳税鉴定、购领等)。
10、将银行临时账户改为基本账户。
11、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2、市社保中心一窗式、各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劳动录用备案。
13、市社保中心一窗式、各镇劳动保障所: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二、上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需所材料:
1、社会团体法人成立登记申请表;
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
3、社会团体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4、社会团体住所使用权证明;
5、社会团体活动资金状况证明;
6、单位会员备案表;
7、个人会员备案表;
8、章程;
9、社会团体安全责任制度;
10、社会团体银行帐号备案表(网上下载);
11、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网上下载)。
以上材料全部需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