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需要写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可以自行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想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起诉离婚,判决离婚。
法律分析
登记离婚需要写离婚协议书。想要离婚可以这样:
1、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双方不能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书、副本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认为夫妻关系破裂的,判决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手续中的重要文件,对于离婚双方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可以明确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赡养等事项,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后续纠纷。因此,离婚协议书的签署是必要的。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需要注意协议书的具体内容,避免出现不合理、不公平的条款。同时,协议书的签署需要双方自愿、真实、完整的表达自己的意愿,以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离婚需要写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自行达成协议并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可起诉离婚。离婚协议书具有重要法律效力,可以明确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等事项,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签署协议书时需要注意协议内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确保双方自愿、真实、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