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无故拖延审理,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或者上级人民投诉。按规定,一审案件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案,简易程序三个月内结案,二审案件三个月内结案。如果在此期限内迟迟不下判决或者已超审限。你可以直接去找审理案件的院领导反映情况。也可以去、委员会投诉。还可以向上级、上级、委员会投诉。督促他们按审限下判。
法律依据:
《人民工作人员处分条例》 第四十七条 予以处分。故意违反规定拖延办案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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