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不能被继承。但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依法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当被继承人死亡时,其被继承人可以基于一户一宅的原则继续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如果继承人的户籍已经不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则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所以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不能继承宅基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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