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病假工资:
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
如果是病假,按下面算:
按劳动部《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病假应该给工资的。
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按下述比例支付:
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 80%;
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已满8年及8 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病假期间工资计算基准: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孕妇的病假天数一般是医生根据病情来确定的,以下各类孕妇孕期前后常见的各类症状和休病假参考天数,也是医生给予孕妇休病假的依据:
1、正常分娩:产假90天。
2、助产(侧切、头吸、产钳、臀牵引):产假97天。
3、剖宫产:产假105天。
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即二胞胎休息105天,三胞胎休息120天。
5、流产:怀孕3个月以内的流产,休息20-30天,怀孕3个月-7个月流产的,休息50天;7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6、妊娠反应(剧吐、尿酮由阳性转阴性后):休息1-2周。
7、先兆流产(有腹痛或下垫感、少量阴道出血、需安胎者):休息2周.
8、葡萄胎手术:术后休息1个月,葡萄胎第二次刮宫:休息2-4周。
9、先兆子痫:住院治疗治愈后休息至分娩。
10、妊娠水肿:休息2-4天。
11、妊娠中毒症(轻度):妊娠水肿(++)以上,轻度高血压,休息1周。
12、妊娠合并外阴严重静脉曲张:休息2-3周。
13、产后恶露延长:休息5天。
法律依据: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 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