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证不可以买卖,集体土地证只能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不可以进行出售。
集体土地证的办理流程: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或罚款收据复印件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审查批准,由县级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