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拓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要债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怎样

要债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怎样

来源:华拓科技网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为起点;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批准。

《解释》第二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3)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4)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5)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6)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7)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解释》第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