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减刑不等于逃避刑罚,需符合监狱规定、表现悔改、接受改造或立功。诈骗犯的从犯通常是随声附和、被动服从指挥者。从犯参与程度小、初次作案或技巧不熟练。诈骗罪需要书面证据、物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辩解和供述、被诈骗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等证据。这些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定罪。
法律分析
诈骗罪可能会被用来减刑,但这并不意味着犯罪分子可以因此逃避刑罚或刑罚程度。减刑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能够遵守监狱规定并表现出悔改迹象,认真接受改造或者立功,就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适当减刑。
一、诈骗犯的从犯是怎样的
1、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
2、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3、多人实施诈骗罪其行为属于共同犯罪,而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为从犯。
4、在诈骗案中实行行为强度通常较小,或者技巧不够熟练,视为从犯。
5、诈骗案中从犯由于初次作案、行为强度小,或者技巧不熟练,通常对造成犯罪结果只起很小的作用,甚至根本未起任何作用。
二、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的规定,诈骗罪需要的证据有:
1、书面证据、物证,一般是以文字或物品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
2、证人证言,针对知道本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了解的情况,向司法部门或者有关人员作的陈述;
3、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辩解和供述,犯罪嫌疑人就其本人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口述或者承认犯罪的行为;
4、被诈骗人的陈述,指的是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所做的关于案件真实情况的承认以及叙述;
5、鉴定意见;
6、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7、录音视频、电子数据;
上述提到的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可以作为诈骗罪定罪的根据。
结语
诈骗罪可能会被用来减刑,但这并不意味着犯罪分子可以因此逃避刑罚或刑罚程度。减刑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能够遵守监狱规定并表现出悔改迹象,认真接受改造或者立功,就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适当减刑。诈骗犯的从犯需要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来判断,而诈骗罪需要的证据包括书面证据、物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辩解和供述、被诈骗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录音视频、电子数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