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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由谁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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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一、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竞业协议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的平均工资来计算。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对于竞业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但是月平均工资的30%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按照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竞业补偿金过低怎么办

竞业补偿金低于法定标准的,有权要求单位补足。如果单位不给补贴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最高关于劳动争议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竞业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1、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2、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义务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3、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请求解除竞业约定。4、在竞业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协议时,人民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协议时,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经济补偿。5、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管辖。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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