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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

来源:华拓科技网

法律主观:

机关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是可以扣留事故车辆的,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在调查完毕之后,应当通知当事人及时领取车辆,逾期未领取的,需要进行收费。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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