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运输服务;
2、电信服务;
3、建筑服务;
4、金融服务;
5、邮政服务;
6、现代服务;
7、生活服务等行业。
税率:
1、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3、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4、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
5、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