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能是同一个人,专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的作用。国家有关规定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因此,纳税人应按上述规定如实开具。的填开应遵循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开票人和复核人不应为同一人。
的主要内容有:
1、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与合同约定种类相符;
2、内容应填写正确完整,各联次内容一致。正面所有项目必须填写齐全,大小金额必须一致;
3、抬头:必须填写公司全称;
4、票面字迹清晰,未被修改、重印、无损毁涂污不折叠;
5、汇总开票(包括自开票和代开票):须附带税控系统开具的销货(劳务、服务)清单,并加盖专用章;
6、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不动产时,应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
7、差额征税:差额征税,开票内容只能体现差额应税项目,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8、票面打印内容不得压线、错格及整体下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的主管机关,负责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的管理办法由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