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的证据包括书面材料、照片、录音录像、手机短信、通信软件聊天记录和电子邮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法律分析
婚外情证据包括哪些?
婚外情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有婚外情的一方或婚外的异性恋者的第一次书面材料:
(1)双方的书面通信或一方的日记,记录婚外情的事实;“白纸黑字”的记录如对案件事实的反映清楚完整或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一般能达到较好的证明效果;
(2)当婚外恋突然曝光或家庭矛盾激化时,有婚外恋或婚外恋的一方急于写下“保证”、“道歉信”、“承诺信”等表示“保证悔改”和“不再联系”的话语。第二张展示了出轨的配偶与异性恋者之间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3)能够证明婚外情的录音录像和其他视听资料;如果在谈话中出轨的配偶承认与第三者有婚外恋关系,则自行安装拍摄设备,捕捉配偶与异性之间亲密行为的录像;第四,手机短信;婚外情的短信之间的配偶和第三方。
很难直接证明短信的发送者和接收者是谁。第五通信软件聊天记录和电子邮件;在现实生活中,通过qq、msn等通讯软件的聊天记录和邮箱里的通信记录,可以发现大量的夫妻有婚外情,但这些证据也存在保存困难和稳定性差的问题。无法证明发送方和接收方的身份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面证据;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调查记录。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结语
婚外情的证据包括书面通信、日记、保证信、照片、录音录像、手机短信、通信软件聊天记录和电子邮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三十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