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等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其中,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额。销项税额又分为含税、不含税两种。而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额。
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进项税额是企业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所支付或者负担的额。在开具专用的前提下,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之间的对应关系是,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
对于任何一个一般纳税人而言,由于其在经营活动中,即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又会发生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行为,因此,每一个一般纳税人都会有收取的销项税额和支付的进项税额。的核心就是企业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其余额为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