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有权要求查阅交通事故记录,但这并不意味着记录一定会被采纳作为证据。这取决于记录的内容及其证明力。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五十一条:“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交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事故当事人可以在交通事故认定载的内容基础上,自行协商解决。”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四十:“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当事人可以提供交通行驶记录仪、监控记录等证据。”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有权要求查阅交通事故记录,但记录是否被采纳作为证据需根据内容及其证明力判断。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均提到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可以提供交通行驶记录仪、监控记录等证据,因此交通事故记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纠纷解决的参考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