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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权利有哪些?

来源:华拓科技网

1、自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利益的权利。如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时的优先受让权。这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2、共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有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表决权、监察权、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册权等等。这是股东为了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利。

3、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4、参加股东会议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6、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7、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

8、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9、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

10、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11、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12、依法分配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1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一、股权产权是指什么?

股权产权是指股东根据自己的出资享有股息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的优先受让权。这是股东为自身利益行使的权利。如表决权、监督权、要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的权利等。这是股东为公司利益和自身利益行使的权利。股息权只是股权财产权的一部分,即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因此,分红权是股权的一部分。

二、公司法九大诉讼有哪些具体内容

公司法九大诉讼的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权纠纷;

2、出资纠纷;

3、滥用股东权利纠纷;

4、董事、监事、经理损害公司利益纠纷;

5、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纠纷;

6、股权转让侵权纠纷;

7、解散公司纠纷;

8、清算纠纷;

9、侵权纠纷鉴证。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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