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能证明购房款为婚前个人财产,则房屋为个人财产;否则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期间获得的薪资、奖金、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如果能够证明购买房屋的款项为婚前个人财产,那么该房屋可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否则,该房屋即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所获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排除法律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