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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被征用后未用完的土地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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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被征用后,未用完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使用权由征用方享有,原土地所有人不再享有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农村地区,房屋拆迁后你没有申请重建,或者不准备建房了,宅基地应该是自动收回归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的针对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的集体所有地的管理办法。

一、对于农村的宅基地如何立遗嘱

对农村的宅基地不能立遗嘱,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户建房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处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二、农村房屋买卖后可以反悔吗

农村宅基地买卖要反悔,此时需要分情况处理。

(一)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宅基地买卖,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在房地一体格局下,农村房屋买卖、转让必然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问题,而农村集体土地权利具有一定的身份性,是村民的基本生产、生活的保障,通常限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有、使用——基于此,现行主流观点及司法实务认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转让是一定合法有效。

(二)法律明文禁止宅基地向城镇居民转让。《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10条中规定,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三)不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农村房屋,此时需要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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