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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是虚开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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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到虚开-普通取得时,应立即退回开票方,要求其作废后重新开具对应购货资料及金额的;2、收到虚开-专用,不允许抵扣。(1)取得时未抵扣的,应立即退回开票方,要求其作废后重新开具对应购货资料及金额的;(2)取得时已抵扣且还处于开票当月的,到你单位所属的税务机关申请作废该张抵扣后退回开票方,要求其作废后重新开具对应购货资料及金额的;(3)取得时已抵扣已过当月的,自行向你单位所属的税务机关说明取得原因,且按补缴虚开-专用所抵扣的税款,并按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3、我国刑法第205条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属于“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因此,是否给国家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是能否以虚开罪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标准。如何计算虚开的行为给国家造成的税款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大意义。扩展资料:虚开专用的具体行为方式有以下四种:1、为他人虚开专用,指合法拥有专用的单位或者个人,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专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务但为其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专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行为。2、为自已虚开专用。指合法拥有专用的单位和个人,在本身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专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却为自己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专用的行为。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专用,指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合法拥有专用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其开具专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要求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专用或者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专用的行为。4、介绍他人虚开专用,指在合法拥有专用的单位或者个人与要求虚开专用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沟通联系、牵线搭桥的行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虚开罪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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