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拓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小产权土地租赁年限可以70年吗

小产权土地租赁年限可以70年吗

来源:华拓科技网

一、小产权土地租赁年限可以70年吗

房屋没有使用年限。但是,修建小产权房占用的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期为七十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

二、民法典中小产权房有土地期限吗

1、小产权房有没有土地期限,要看小产权房在什么土地兴建而定:

(1)如果是在国有土地上兴建的,有使用期限;

(2)如果在集体土地兴建的,没有使用期限。

2、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

三、房屋居住权的特征

1.居住权是在他人的房屋所有权上设立的物权,在自己的房屋上不能设立居住权。

2.居住权人应严格限定于自然人,居住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这是因为居住权主要是为基于婚姻、家庭关系而产生,主要是源于赡养、扶养和抚养的需要,往往涉及到的是家庭成员、配偶的特有或应有的利益,这就决定了我国居住权的享有人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团体不可以享有居住权。

3.居住权不具有转让性。在罗马法中,“人役权是不能让与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则可以转让,如转让某年对某土地的收获权。就人役权的性质而言,它不能与权利人相分离,故权利人死亡,其权利即行消灭”。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受居住权的目的和性质的,应当明确居住权是一项不可转让的权利。

4.居住权的期限一般具有长期性、终身性。这一点是居住权的一项重要特征。居住权因为是用来供没有房屋的人居住的,所以权利人对房屋的居住权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应当理解为与其生命共始终。居住权的这种期限的长期性、终身性无需在合同、遗嘱、遗赠中规定下来。应解释为当然应当这样,或理解为是一种当然的默示条款。

5.居住权因为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即用来供无房屋的人居住的,是用来确保其生存利益的,所以居住权人享有的居住权不能转让、不能上市让与给他人。出租也只能是出租房屋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并且,居住权不得由他人继承。这一点表明了居住权权利主体的特定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