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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已经赔偿过,但被害人认为赔偿金额过低,是否可以再次要求赔偿?

来源:华拓科技网

法律分析:被害人有权利再次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根据受害人的损失,给予相应的赔偿。

2.《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认为已经给付的赔偿金额过低,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3.《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已经赔偿,但受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认为赔偿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在民事诉讼中提起诉讼。

简要分析:即使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已经赔偿,但若被害人认为赔偿金额过低,仍可向人民提起诉讼,主张应获得更高的赔偿。此外,赔偿标准应当根据受害人的损失而定,不能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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