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设赌场钱会被没收吗
一般是属于的罚金,不会没收。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关于印发《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
第四十三条[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组织会没收财产吗
《刑法》只对罪、开设赌场罪规定了罚金,没有规定没收财产。注:罚金与没收财产是两个不同的附加刑。
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规定,参与的赌资应当予以全部收缴没收,上缴国库。对于参赌人员身上的现金,参赌人员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这些钱不是用来的,都应认定为赌资,予以全部收缴没收。但是,身上现金的数额明显大于赌注的,不应全部认定为赌资,例如:赌注为20元,参赌人员身上的现金为50万元,这50万元不能全部认定为赌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