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村情与所处地理条件不同,有不同的标准,但农村建房最高可以审批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各地有差异,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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