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若是领导干部在试用期受到处分,情况严重的可能会被直接辞退。要是情况不严重的,可能会在升旗进行工作,但是处分会变成试用期考核中不优秀的地方,可能会影响领导干部的正式转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五)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六)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若是被处分,则直接被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