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是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署的就业协议,一旦签订后不得擅自解除,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违约可能导致就业受阻,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并影响学校声誉。
法律分析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应届毕业生在第一次就业时签署的协议,由学生本人、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签订。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毕业生后自行终止,然后单位会与毕业生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三方协议一旦签订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一旦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一是可能影响就业。一般来说,一位毕业生如果违约,必须与原单位协商后要回协议,再换取新的协议。如果不能换回新的三方协议重新签订,将可能影响毕业派遣。二是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组织招聘工作,录用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毕业生违约,会造成用人单位工作被动和经济损失。三是影响学校声誉。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当成是学校管理不严,出于对学校的怀疑,用人单位以后可能不会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这将对学校今后就业工作的整体利益和声誉产生影响。
拓展延伸
协议违约引发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协议违约可能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当一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时,另一方可能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包括合同价款、利润损失、违约金等。同时,违约方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包括赔偿对方的损失、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等。根据具体情况和协议条款,可能会判决违约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协议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以避免协议违约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结语
三方协议的签署对于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具有重要意义。一旦违约,不仅会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还可能影响就业和学校声誉。违约方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义务,避免违约带来的不良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