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拆迁或征收时,公司需要对被征收方进行赔偿,同时也要对员工进行赔偿。为了确保员工权益,用人单位需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则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
法律分析
在一般情况下,公司面临拆迁或征收时,除了对被征收方进行赔偿外,还应对员工进行赔偿。为了确保员工权益,用人单位需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则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
一、工厂拆迁工人怎么补偿
工厂拆迁时如劳动合同还能履行的则无需向员工支付补偿。若因工厂拆迁,工厂以此解聘员工,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厂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二、公司因拆迁对员工有哪些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工厂被拆迁员工有补偿吗
公司因为拆迁且无法妥善安置员工的,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可以合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的,公司需要支付被遣散员工经济补偿金,且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当事人或者额外支付其一个月工资。按劳动者本人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且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结语
在拆迁或征收时,公司需要对被征收方进行赔偿,同时也要对员工进行赔偿。用人单位需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则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