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侵占农民耕地。处理如下:
1、当事人先进行协商解决,签订协议解决纠纷。
2、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等调解解决。
3、当事人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