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有公章。虽然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但却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分公司加盖印章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由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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